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由杨鹰彪、沈建华、冯震远三名董事组成,杨鹰彪担任召集人。其中杨鹰彪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冯震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1、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
2、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
3、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同意关联人认购控股子公司增资份额的议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2022年8月6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2年10月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审计计划》、《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沟通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并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的议案,本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增公告及业绩快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性、业绩变动原因进行核实。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公司相应的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13日(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