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羊绒”)
?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 资助金额: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本次计划资助额度实行总量
控制,可循环使用。
? 资助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资助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约定利息向被资助对象新澳羊绒收取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无其他说明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澳羊绒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情况如下:
资助主体 | 资助对象 | 计划资助额度 (万元) | 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 资金使用费收取 | 资金来源 | 资助时间 |
公司及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 | 30,000 | 1.主要用于补充业务经营拓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购买固定资产、支付其他与业务拓展相关的款项等; 2.本次计划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可循环使用。 | 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约定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随借随还。 | 自有资金 |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新澳羊绒主要从事羊绒纺纱生产经营活动,鉴于羊绒业务是公司践行宽带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在遵循市场公允性、有偿使用性、平等自愿性原则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开展本次财务资助业务。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风险防范措施
1、新澳羊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新澳羊绒委派董事、监事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可以掌握和监控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
2、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在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
3、为保证上述借款能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等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吴灵青公路东侧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羊绒及其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服饰的生产和销售;纺织原料和产品的代购代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 股权结构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8400 | 70.0% |
宁夏钛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钛澳合伙”)
宁夏钛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钛澳合伙”) | 816 | 6.8% |
宁夏铭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澳合伙”)
宁夏铭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澳合伙”) | 612 | 5.1% |
宁夏钰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钰澳合伙”)
宁夏钰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钰澳合伙”) | 588 | 4.9% |
宁夏金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澳合伙”)
宁夏金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澳合伙”) | 576 | 4.8% |
宁夏银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银澳合伙”)
宁夏银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澳合伙”) | 504 | 4.2% |
宁夏铂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铂澳合伙”)
宁夏铂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铂澳合伙”) | 504 | 4.2% |
合 计 | 12,000 | 100% |
3.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经审计,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澳羊绒总资产65,968.79万元,净资产 14,303.32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7,249.96万元,净利润5,425.66万元。负债总额51,665.46万元,资产负债率78.32%。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 3 月 31 日,新澳羊绒总资产81,271.63万元,净资产24,752.54万元。2023年一季度度实现营业收入15,086.68万元,净利润1,449.21万元。负债总额56,519.10万元,资产负债率69.54%。
5.新澳羊绒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A-,历史所有债务按期足额还款,征信数据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6. 新澳羊绒的其他股东均为公司控股及下属公司员工跟投的平台企业,公司及子公司为新澳羊绒提供全额财务资助。公司对新澳羊绒具有实质的控制,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地监督,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经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共为新澳羊绒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共计26,107.08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主体 | 资助对象 | 计划资助额度 | 期限 | 利率 |
公司及子公司 | 新澳羊绒 | 不超过30,000 万元,本次计划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可循环使用。 |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约定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随借随还。 |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不涉及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握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资金状况,可对其履约和还款能力进行有效监控。本公司将对被资助对象的资金管理与运作进行严密监督,积极防范和化解借款风险,确保资金按期收回。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对外融资成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向新澳羊绒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