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9证券代码:400023 证券简称:南洋5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林争晖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5,500,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5,37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1人,董事陈珊、刘珊、张云帆、李亚宁、黄春日、宋华、吴锡皓、张正洁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1人,监事王平、王芳帅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称、英文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称拟由“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全称由“NANYANG SHIPPING GROUPSTOCK HOLDING CO.,LTD.”变更为“New Journey Energy Industry Co., Ltd.”;公司证券简称由“南洋5”变更为“新征程5”。公司同时变更《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75,440,4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业务拓展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拟在原《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2年5月修订)基础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75,500,4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告编号:2023-039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避市场风险,充分发挥公司业务优势,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改善公司盈利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73,962,4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538,0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苗君、王琦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