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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为满足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锦股份”)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现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申请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少于60天、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根据市场利率被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议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负债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发行人信用情况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进展情况。

2.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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