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4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5—1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
〕
-
号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芳源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芳源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管理层的责任芳源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
〕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芳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芳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
〕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芳源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
〕
号)的规定,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
元,共计募集资金
,
.
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
.
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7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
,
.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
.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
-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
.
万元,共计募集资
金64,200.0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78.40万元(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额总计128.40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预付
.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
.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
万元(不含税)及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
.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96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0,104.5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9,324.3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2.8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83.6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2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0,107.9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0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6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注] | G=E-F | 9.65 |
[注]差异
.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
,
.
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3,836.97 |
第4页 共18页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9,474.6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55.9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9,474.6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5.9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4,518.2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4,504.73 | |
差异[注] | G=E-F | 13.49 |
[注]差异
.
万元系本期应计但尚未到账的闲置资金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年
月
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
,
.
万元。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为对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本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年
月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对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本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206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57474728524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3701323070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755903417810920 | - | 已销户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7000012202043 | - | 已销户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231 | - | 已销户 |
合计 | - |
[注]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11,245.8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芳源循环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8110901013201492508 | 434,609.40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94,222,643.02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456 | 150,390,096.77 |
合计 | 245,047,349.19 |
[注]本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
,
.
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万元(未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107.9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
万元(未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474.6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年
月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410.6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
〕
-
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已将
,
.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年
月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
.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
〕
-
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已将
,
.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均不超过12个月。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签署情况列表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签订时间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8110901013201492508 | 2022-10-17 | 2022-10-17 | 2023-9-19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44050167023900001456 | 2022-10-20 | 2022-10-21 | 2023-10-20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2-10-24 | 2022-10-24 | 2022-11-27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687376193141 | 2022-11-25 | 2022-11-27 | 2022-12-30 |
本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受台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及设计、技术人员到场受到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另外,公司持续大力推进锂回收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陆续取得阶段性进展,为了优化生产工序、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公司拟对氢氧化锂产线进行优化升级,而对产线优化升级需要进行反复的设计及论证。鉴于以上两个原因,本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年
月。附件: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仅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第15页 共18页
仅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16页 共18页
仅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魏标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魏标文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第17页 共18页
仅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王伟秋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王伟秋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第18页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