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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2年,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肖伟不再继续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汤新华、沈维涛和董事张桂丰组成,委员汤新华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2-03-30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述职报告》;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9、《关于审议监察审计部2021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2-04-18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关于监察审计部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2-08-11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监察审计部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22-09-05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52022-10-18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关于审议监察审计部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2022-12-23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委托,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为125万元。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2022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明确其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相关责任。

在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和证券事务部人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天健出具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2年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认真审阅公司出具的2022年每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同时审计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审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采购与销售行为,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2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以专业的知识提高管理层的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汤新华 沈维涛 张桂丰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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