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石会峰先生、独立董事姜梅女士、非独立董事黄志强先生组成,其中石会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后,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潇颖女士、独立董事姜梅女士、非独立董事黄志强先生组成,其中张潇颖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议案名称 |
2022/2/17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2/4/22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2/8/26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议案名称 |
2022/10/27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规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2022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
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张潇颖、黄志强、姜梅、石会峰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