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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达: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3-041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200 米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向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1,726,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9,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并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39,3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共计使用 176,219,850.46 元,其中用于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支出 136,219,850.4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共计使用 176,219,850.46 元,其中用于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支出 136,219,850.4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的 2023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

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为实现公司 2023 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1,586,9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实现公司 2023 年的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 2023 年业务发展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61,1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反对股数1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股数22,53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7,551,776股、郭建雄持股7,774,055股, 为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5,488,35599.11%139,3330.89%00.00%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714,30098.23%116,8001.49%22,5330.29%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建明、陈维

(三)结论性意见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合并投票结果统计表; 3.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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