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1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或“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及置换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及交易的决策、决定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审议并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1、审议并决定公司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以上且低于50%的,或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及置换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及交易的决策、决定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董事会审议并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1、审议并决定公司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以上且低于50%的,或 |
者按交易事项的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出售或购买资产事项。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交易除外),在年度经营计划内的,授权董事长决策;不在年度经营计划内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审议并决定以下交易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发起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产业基金),资产租赁、抵押,债权债务重组,委托和受托承包经营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者按交易事项的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出售或购买资产事项。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交易除外),在年度经营计划内的,授权董事长决策;不在年度经营计划内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审议并决定以下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发起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产业基金),资产租赁、抵押,债权债务重组,委托和受托承包经营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 者按交易事项的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出售或购买资产事项。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交易除外),在年度经营计划内的,授权董事长决策;不在年度经营计划内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审议并决定以下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发起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产业基金),资产租赁、抵押,债权债务重组,委托和受托承包经营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3、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二)报废、毁损、呆死帐的处理,单项
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内,或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内。
(三)对外担保: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3、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二)报废、毁损、呆死帐的处理,单项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内,或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内。 (三)对外担保: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 |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事项。 (6)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含本数,下同)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或者虽未达到该标准但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金额未达到该标准的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7)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
条规定标准的所有担保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四)对外捐赠资产价值或现金在50万元
以内。
(五)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值的50%。
(六)财产抵押、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金
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内。
(七)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前述各项交易,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条规定标准的所有担保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四)对外捐赠资产价值或现金在50万元以内。 (五)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 (六)财产抵押、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内。 (七)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前述各项交易,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6)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或者虽未达到该标准但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7)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二)报废、毁损、呆死帐的处理,单项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内,或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内。 (三)对外担保: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标准的所有担保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四)对外捐赠资产价值或现金在50万元以内。 (四)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 (五)财产抵押、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内。 (六)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前述各项交易,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前述各项交易,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或者邮件送出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或者邮件送出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五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