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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关于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1、为开拓羊绒业务以外的发展机会,构建“羊绒业务+实业投资”双主营业务模式,拓宽公司的盈利渠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恒益”)及其自然人股东胡宗贵、肖志琼签订了《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书》,聚恒益已于2021 年 4 月 1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向恒新能源材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向恒”)已完成对聚恒益 2142 万元的增资,增资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资到位。增资后聚恒益注册资本为 6,530,612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申晨。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成都向恒新能源材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暨增资并收购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四川锂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25),以及 2021 年 4 月17 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30 )。

2、2021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增资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成都向恒、聚恒益及其自然人股东胡宗贵、肖志琼签订《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向恒以现金 2,660 万元溢价认购聚恒益新增注册资本4,136,054.27 元人民币,其余 22,463,945.73 元计入聚恒益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聚恒益注册资本为 10,666,666.27 元,成都向恒持有聚恒益 7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向恒将继续出资 2,058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收购胡宗贵、肖志琼持有的聚恒益公司 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成都向恒持有聚恒益公司 100%股权。聚恒益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1 年 7 月 8 日取得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成都向恒已完成对聚恒益 2660 万元的增资,增资款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资到位。

以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6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增资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以及2021 年 7 月 13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5)。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胡宗贵、肖志琼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书》,基于本次交易,转让方胡宗贵在协议书中承诺,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应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2022年度税前利润总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480号),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前利润 1,603万元,与承诺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相比较,完成率为200.38%;2022年度实现税前利润1,742万元,与承诺实现税前利润1000万元相比较,完成率为174.19%;故胡宗贵先2021、2022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胡宗贵先生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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