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368 | 晶丰明源 | 2023/3/24 |
二、 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三亚晶哲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中,回避表决。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3年4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
事项不变。
四、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 5005 弄 3 号 9 层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
至2023年4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 |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