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31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3,478股,每股发行价为8.0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6.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073.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年3月1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981.8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981.86万元。
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于2016年11月10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移进入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包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部分设备。2016年12月,高铁轴承业务转让完成,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3,322.82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30.0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943.7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130.1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6.8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207.0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 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500.00 |
减:发行费用 | 426.14 |
募集资金净额 | 10,073.86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713.67 |
减:2022年度使用金额 | 3,230.03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76.8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3,207.03 |
减:现金管理金额 |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000.00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07.03 |
(二)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7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10,970股,每股发行价为8.9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45.03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366.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3,47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8年1月1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65.88万元(含发行费737.6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42.51万元(含发行费737.66万元)。
(2)2022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12.3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4,400.3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444.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749.72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3,194.4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4,845.03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41,587.96 |
减:2022年度使用金额 | 2,812.37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749.7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3,194.42 |
减:现金管理金额 | 1,000.00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2,100.00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94.42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以及德邦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5月3日,因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作为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解除与德邦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同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的“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由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由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705021229200006656的存储账户,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2021年6月22日,公
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行、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已注销) | 1705021229200041894 | 10,073.86 | - | - |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 | 1705021229200006656 | - | 207.03 | 活期 |
合计 | 10,073.86 | 207.03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100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2018年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2,1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000.00万元,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将3,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二)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 | 41050178360800000202 | 25,605.46 | 54.53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 | 53760188000010789 | 27,647.40 | 39.89 | 活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合 计 | —— | 53,252.86 | 94.42 | ——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36.68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12月31日,为进行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 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 | 41050278360800000010 | 1,000.00 | 7天周转 |
合 计 | 1,000.00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100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2018年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2,1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2,100.00万元,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将12,1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943.7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1。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400.3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
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表1-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073.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30.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43.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360.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3.1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1、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 | 是 | 10,073.86 | 3,713.67 | - | 3,713.67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2、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 否 | - | 6,360.19 | 3,230.03 | 3,230.03 | 50.79 | 2023.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0,073.86 | 10,073.86 | 3,230.03 | 6,943.7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经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其40%的股权)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经公司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项目。经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投入“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6年3月22日,公司实际投入“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981.86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6,981.8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7年1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8年1月18日,已将6,3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2018年1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1月18日,已将6,3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3.2019年1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8月7日,已将6,3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4.2019年8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0年4月21日,已将6,3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5.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1年4月22日,已将6,3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6.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4月21日,已将5,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7. 2022年4月2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将5,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 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1,392.00万元。 2. 2022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36.68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于2016年11月10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移进入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包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部分设备。2016年12月,高铁轴承业务转让完成,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3,322.82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附表1-2: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845.0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12.3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400.3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6,558.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1) | 11.96%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 | 否 | 17,486.00 | 17,486.00 | -7.57 | 14,085.52 | 80.55% | 2021.06 | 10,441.13 | 是 | 否 |
2、3S金刚石磨料项目 | 是 | 8,699.90 | 23.14 | - | 23.14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3、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 否 | 6,643.20 | 9,382.26 | 2,819.24 | 8,829.98 | 94.11% | 2022.06(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 | 否 | 18,947.50 | 18,947.50 | 0.70 | 18,947.50 | 100.00% | 2021.12 | 1,200.37 | 不适用 | 否 |
5、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 | 否 | 1,068.43 | 855.96 | - | 855.96 | 100.00% | 2019.12 | 95.18 | 否 | 否 |
6、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 是 | - | 6,558.00 | - | 66.06 | 1.0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7、中介机构费用 | 否 | 2,000.00 | 1,592.17 | - | 1,592.17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4,845.03 | 54,845.03 | 2,812.37 | 44,400.3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本年未实现承诺效益,偏差主要原因是国内不可抗力因素,现有客户的订单受到影响所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因项目产品市场发生变化,经公司2019年9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3S金刚石磨料项目”。 2.经公司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剩余资金6,55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剩余资金继续按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3. 因项目产品市场发生变化,经公司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公司2019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变更“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梧桐街121号第二联合厂房,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纬四路心里程院区三号楼。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经公司2019年9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为“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8年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为5,465.88万元,符合条件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542.52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3,542.52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9年8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0年4月21日,已将2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1年4月22日,已将20,000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4月21日,已将15,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 2022年4月2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1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已将12,1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 2018年1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45,125.00万元。 2.2019年4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14,160.00万元。 3.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7,220.00万元。 4.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2,000.00万元。 5. 2022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136.68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1,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仅将“3S金刚石磨料项目”变更为“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纳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计算。注2:“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但因不可抗力、河南暴雨、环保管控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延后。注3:“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2021年底建设完毕后,2022年3月底设备完成调试全部投入正常生产;此外新产品市场培育在达产后需要一段时间推广,因此本年尚未到达产年。注4:2023年3月16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节余资金12,724.3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 3S金刚石磨料项目 | 6,558.00 | - | 66.06 | 1.01 | 2023.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 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 | 6,360.19 | 3,230.03 | 3,230.03 | 50.79 | 2023.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2,918.19 | 3,230.03 | 3,296.09 | 25.52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3S金刚石磨料项目”变更为“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变更原因:“3S金刚石磨料项目”主要目标是用3S金刚石磨料逐步替代CBN磨料,实现3S金刚石磨料在铁系金属等磨削领域中的广泛应用。近年来,CBN磨料市场价格大幅降低,导致3S金刚石磨料可被市场接受的价格比原可行性研究时大幅下降,继续实施该项目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为控制投资风险,终止了该项目。变更后项目“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产品为UV膜,UV膜作为一种特种功能膜,具有较高的初始粘着力,经UV光照射后其粘着力急剧降低,主要应用在半导体行业晶圆、封装件等的研磨、切割工序,以及光电行业玻璃基板等的开槽、切割、酸洗制程。近些年来,电子信息产业成为中国工业的第一支柱产业,信息产业成为“两化融合”的基础。预计未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会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这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决策程序: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3)。 2. “3S金刚石磨料项目”以及 “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31.23万元调整用于“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3S金刚石磨料项目”,因可行性发生变化,经公司2019年8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9月5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3S金刚石磨料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8,699.90万元,该项目使用23.14万元,2020年变更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6,55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118.76万元。“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于2019年12月实施完毕,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68.4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55.9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12.47万元。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是设备价格降低,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可研报告概算金额。前述两个募资项目节余资金合计2,331.23万元,拟全部调整用于募投项目“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决策程序: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 |
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3.“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变更为“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变更原因:公司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经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其40%的股权)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因此,终止实施该项目。变更后项目“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围绕军品业务,进行设备升级;围绕民品业务,通过改造优化原有设备,释放高端民品产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轴承业务的装备技术水平,扩大高端轴承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增强公司轴承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决策程序: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终止 变更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磨所自2018年开始对UV膜项目研发立项,2019年完成了产品定型及客户测试,并在滤光片行业取得多个客户的销售订单。但近年来,用于滤光片行业的UV膜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拓展未达预期,采取租用新乡市富拓光电厂房和设备的方式,可以满足现有客户订单生产、新品研发和拓展新客户的小批量试制要求,若继续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因市场份额较小会导致该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投资收益低,因此,本着投资谨慎性原则,决议终止实施该项目。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经公司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0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