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国机精工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为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此之外,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董事会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公允价格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对该交易,我们表示同意。
七、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与国机集团下属企业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低于预计20%以上,主要是因公司在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年初获得的信息对全年可能发生的业务金额进行估计,在实际过程中,有些预计的业务并未在本年度发生,有些未预计的业务在本年度发生,有些业务发生的金额低于年初的预计,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实际交易对象与预计对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开展的资产池业务减少了公司资金占用,优化了财务结构,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实现了预期的效果。
2、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5月31日。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为控制业务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 根据风险处置预案
的要求,国机精工对国机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持续评估。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国机财务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2、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董事会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关于在国机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1、为控制业务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国机精工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考虑较为全面,措施适当,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相关风险。
2、该关联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董事会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制订的在国机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对 2022年度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王怀书:
王 波:
孙振华:
2023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