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已查阅公司的相关制度。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内控体系行之有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参照同行业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公司董事和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符合实际情况,薪酬发放遵循公司相关制度,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事项。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钱旭、曹克、董华、李兰明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