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inaAuditAsiaPacific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BEIJINGCHINA
目录
1、专项审核报告 | 1 |
2、附表 | 3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inaAuditAsiaPacific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051号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鼎科技”)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云鼎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云鼎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云鼎科技2022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inaAuditAsiaPacific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本审核报告仅供云鼎科技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光远 |
中国注册会计师:任德军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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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