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副董事长曹国宪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伏京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暨2023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暨2023年度经营工作计划》。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薪酬具体情况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同意《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同意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96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4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90,877.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15,377.44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6,295.0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人民币17,629.50万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02,942.22万元(含处置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法调减人民币2,454.20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人民币73,405.91万元,扣除2022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人民币41,510.00万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6,691.82万元。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95,427.68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1,264.14万元。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015号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16号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根据公司业务进展需求,在12个月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额度;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各类别预计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7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主承销商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承销。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公司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018号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19号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020号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预留工程项目,项目规模600吨/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6,954万元,特许经营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
2.同意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2,600万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2,621万元,持股比例为88.88%,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579万元,持股比例为11.12%;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21号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0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