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改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5,47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5,301万元;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92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7万元。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0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4,834,083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3.1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9,633,998.13元,扣
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7,761,540.7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8,963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5,115万元;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68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开立了4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其中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账户已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账户因尚需收取委贷利息,暂不能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 余额(元) |
专户1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 | 0200001119024599537 | 800,000,000.00 | 3,524,884.49 |
专户2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 | 交通银行三元支行 | 110060635018150362356 | 619,699,995.74 | 已销户 |
有限公司 | |||||
专户3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世纪坛支行 | 321200100100215458 | 600,000,000.00 | 已销户 |
专户4 | 娄底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工商银行娄底分行营业部 | 1913010619200169607 | -- | 10,328.41 |
(二)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和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己按规定使用完毕,其中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账户已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其他募集资金账户因尚需收取委贷利息,暂不能注销。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 余额(元) |
专户1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 | 630482612 | 2,660,048,024.15 | 379,572.66 |
专户2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 | 11044101040009783 | -- | 已销户 |
专户3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 0200001119024656720 | -- | 2,378,452.17 |
专户4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1101040160000942929 | -- | 1,155,337.78 |
专户5 | 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1101040160000935667 | -- | 27,403.86 |
专户6 | 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 0200001119200007326 | -- | 493.07 |
专户7 |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1101040160000937242 | -- | 222,008.7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将人民币28,54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计划变更的募投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59万元;募投结项项目: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结余资金人民币5,647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人民币12,738万元。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会议、2022年11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将人民币33,02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涉及2015年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人民币2,401万元和2018年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人民币30,6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专户8 |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 0200001119024656445 | -- | 97,280.83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报告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表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5,4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7,11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5,4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2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 | 该募投项目结余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1,259 | 9,079 | 未做分期承诺 | 9,079 | 2017年1月 | 303 | 否 |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该募投项目已变更用途 | 6,949 | 39 | 未做分期承诺 | 39 | 已变更用途 | ||||||
湖南省常宁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无 | 3,500 | 3,500 | 未做分期承诺 | 3,500 | 2014年1月 | 312 | 否 |
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 该募投项目结余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4,687 | 13,937 | 未做分期承诺 | 13,937 | 2018年1月 | 417 | 否 | ||||
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该募投项目结余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338 | 2,010 | 未做分期承诺 | 2,010 | 2017年1月 | 295 | 否 | ||||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该募投项目结余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900 | 4,116 | 未做分期承诺 | 4,116 | 2014年8月 | 96 | 否 | ||||
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无 | 3,600 | 3,600 | 未做分期承诺 | 3,600 | 2019年1月 | 328 | 否 |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厂项目 | 无 | 6,720 | 6,720 | 未做分期承诺 | 6,720 | 2014年1月 | 347 | 否 | ||||
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该募投项目结余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8,904 | 7,299 | 未做分期承诺 | 7,299 | 2015年1月 | 371 | 否 |
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 该募投项目已变更用途 | 4,402 | -- | 未做分期承诺 | 已变更用途 | |||||||
江苏省徐州市区区域供水中心水厂(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 | 无 | 39,998 | 39,998 | 未做分期承诺 | 39,998 | 2015年7月 | 2,917 | 否 | ||||
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 | 该募投项目已变更用途 | 12,550 | 2,391 | 未做分期承诺 | 2,391 | 已变更用途 | ||||||
安徽省铜陵市第五水厂一期工程 | 无 | 12,022 | 12,022 | 未做分期承诺 | 12,022 | 2022年12月 | -70 | 否 |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项目 | 无 | 7,000 | 7,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7,000 | 2013年8月 | -5,934 | 否 | ||||
湖南省凤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 | 无 | 5,000 | 5,000 | 未做分期承诺 | 5,000 | 2014年1月 | 264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无 | 61,641 | 61,641 | 61,641 | 不适用 |
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 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计划投资11,312 | 11,118 | 未做分期承诺 | 95 | 11,118 | 2021年1月 | -94 | 否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变更及结余项目 | 募集资金变更及结余项目 | 16,000 | 194 | 16,000 | |||||||
合计 | — | 205,470 | 205,470 | 289 | 205,47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因政府规划变化和土地拆迁问题,2014年8月开始暂缓开工,预计短期内工程无进展。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因政府对工期要求较紧,未实际参与实施。 2019年3月8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受国家引江济淮工程影响,山南水厂取水口需变更位置。目前,政府拟重新规划该项目,尚在解决取水口的选址,及对新选址进行勘探、重新设计等问题。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59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840.8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110ZC0066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8亿元;截至2018年2月1日,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3月11日,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0年4月 23日,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1年4月27日,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5年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该决议已执行完毕。 2016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该决议已执行完毕。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保障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结余资金5647万元及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2,73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将人民币33,02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涉及2015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金额人民币2,401万元和2018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金额人民币30,6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68,9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9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90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8,96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63%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 | 无 | 9,720 | 9,720 | 未做分期承诺 | 9,720 | 2020年1月 | 1,931 | 否 | ||||
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无 | 5,601 | 5,601 | 未做分期承诺 | 5,601 | 青龙河水厂于2017年8月运营;陷泥河水厂于2020年10月运营 | -233 | 否 | ||||
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73,927 | 52,620 | 未做分期承诺 | 52,620 | 已完成收购 | 13,818 | 否 |
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 | 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57,726 | 57,271 | 未做分期承诺 | 57,271 | 2023年12月 | 否 | |||||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 | 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1,300 | 37,158 | 未做分期承诺 | 32 | 37,158 | 2020年6月 | 1,620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无 | 80,689 | 80,689 | 80,689 | 不适用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变更 | 募集资金变更 | 25,904 | 25,904 | 25,904 | |||||||
合计 | — | 268,963 | 268,963 | 25,936 | 268,96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4,118.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110ZC6699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35,490.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1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019年1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0年10 月 27日,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1年 10 月 26日,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10月25日,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保障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需在交割日后24个月内完成项目立项、环评、竣工验收等手续,因尚未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结算条件,暂不能支付股权转让交易尾款。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资金需求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特别说明:本专项报告中对相关单项数据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有关数据计算结果产生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