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在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确认,具体如下: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新丸百货有限公司 | 485,708,283.00 | 2020年6月16日 | 2020年6月16日 | 2037年12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是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85,708,283.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85,708,283.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5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除此项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2、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遵守执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或有风险;报告期内,没有违规担保情况,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
姓 名 | 李志强 | 章孝棠 | 周 颖 |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