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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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拟对董事会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董事会结构调整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将由七名变更为九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公司章程》 |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7人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9人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修改前
修改前 | 修改后 |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第二条 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 第二条 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修正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