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32 公司简称:新点软件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明锋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55%。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2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以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新点软件 | 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国贸 | 指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恒兴投资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华慧企业 | 指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亿瑞咨询 | 指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百胜企业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百胜壹至陆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张家港保税区百胜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苏州新点 | 指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辽宁新点 | 指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湖南新点 | 指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河南新点 | 指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ITSS | 指 |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制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服务的方法论。 |
CMMI | 指 | 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由美国国防部与卡内基-梅隆大学和美国国防工业协会共同开发和研制,是一套融合多学科的、可扩充的产品集合,其研制的初步动机是为了利用两个或多个单一学科的模型实现一个组织的集成化过程改进。CMMI分为五个等级,二十五个过程区域。 |
AI | 指 | 人工智能,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大数据 | 指 | 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
云计算 | 指 | 将计算任务分布在大量计算机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力、存储空间和信息服务。 |
物联网 | 指 | 基于传感技术的物物相连、人物相连和人人相连的信息实时共享的网络。 |
区块链 | 指 | 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
BIM | 指 | 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对建筑的数据化、信息化模型整合,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 |
的基础。 | ||
CIM | 指 | 以城市的信息数据为基础,建立起三维城市空间模型和城市信息的有机综合体。数据类型上是由大场景的GIS数据+BIM数据构成,属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数据。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指 | 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
SaaS | 指 | Software as a Service,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
CA | 指 | 即电子认证,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
电子签章 | 指 | 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
计价软件 | 指 | 工程建筑清单计价软件,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
算量软件 | 指 | 用以辅助工程造价人员编制工程造价预结算工作时对所建造的工程以平方米、立方米、吨、米、个等计算单位计算工程实物量的软件。 |
云平台 | 指 | 基于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的服务,提供计算、网络和存储能力。 |
BIM5D | 指 | 基于BIM的施工过程的管理工具,可以通过BIM模型集成进度、预算、资源、施工组织等关键信息,对施工过程进行模拟。在空间的三个维度上再加上进度和成本两个维度,并将为BIM贯穿整个建筑生命周期的其他方向,拓展更多的维度。 |
PaaS | 指 | 平台即服务,把服务器平台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的商业模式。 |
MLOps | 指 | 将软件工程原则和实践应用于机器学习系统的实践,在自动化和管理机器学习模型的生命周期,包括数据处理、模型训练、模型部署、模型监控和模型更新等阶段。 |
DevOps | 指 | 机器学习工程文化和实践,旨在于生产中统一机器学习模型开发(Dev)和机器学习模型运维(Ops)。 |
异构 | 指 | 两个或以上的软件或模块采用了不同的实现技术架构或不同的实现语言。 |
Hadoop | 指 |
由Apache基金会所开发的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用户可以在不了解分布式底层细节的情况下,开发分布式程序。充分利用集群的威力进行高速运算和存储。
API | 指 | 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
CAD | 指 | 利用计算机及其图形设备帮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
容器 | 指 | 除了应用程序本身之外,应用所需的全部依赖、类库、其他二进制文件、配置文件等,都统一被打入了一个称为容器镜像的包中。 |
WebGL | 指 | 一种3D绘图协议,这种绘图技术标准允许把JavaScript和OpenGLES2.0结合在一起,通过增加Open GLES2.0的一个JavaScript绑定,WebGL可以为HTML5 Canvas提供硬件3D加速渲染,这样Web开发人员就可以借助系统显卡来在浏览器里更流畅地展示3D场景和模型了,还能创建复杂的导航和数据视觉化。 |
AT | 指 | 行政管理团队 |
ST | 指 | 业务管理团队 |
BG | 指 | 事业部 |
BU | 指 | 某一类业务 |
IPD | 指 | 集成产品开发 |
PDT | 指 | 产品开发团队 |
PDCA | 指 | 将质量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即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ct(处理)。 |
LTC | 指 | 从线索到现金的企业运营管理思想 |
BLM | 指 | 业务领先模型 |
PMO | 指 | 在组织内部将实践、过程、运作形式化和标准化的部门 |
ITR | 指 | 以客户为中心,打通从问题发现到问题解决的整个服务过程,以端到端的方式打造服务闭环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点软件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O TAI EPOINT SOFTWAR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poi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立斌 |
公司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600 |
公司网址 | www.epoint.com.cn |
电子信箱 | djl@epoint.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戴静蕾 | 钱彩霞 |
联系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电话 | 0512-58188073 | 0512-58188073 |
传真 | 0512-58132373 | 0512-58132373 |
电子信箱 | djl@epoint.com.cn | qcxia@epoint.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新点软件 | 688232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3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坚、汪盈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夏静波、李宁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11.17-2024.12.31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824,267,467.71 | 2,794,438,645.49 | 1.07 | 2,124,086,66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13.68 | 410,288,802.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2,367,134.34 | 496,589,991.01 | -18.97 | 392,658,895.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57,938.50 | 194,010,319.06 | -51.88 | 393,689,412.2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15,623,514.75 | 5,207,566,914.24 | 7.84 | 876,195,271.72 |
总资产 | 6,888,513,737.39 | 6,468,818,330.85 | 6.49 | 2,155,035,068.8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1.98 | -12.12 | 1.6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1.98 | -12.12 | 1.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1.95 | -37.44 | 1.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2 | 34.83 | 减少24.21个百分点 | 6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5 | 34.31 | 减少26.86个百分点 | 57.4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8.61 | 17.50 | 增加1.11个百分点 | 15.2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减少,主要系期初加权股数变动及本期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32,182,603.06 | 662,428,855.36 | 603,655,913.06 | 1,226,000,09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307,263.25 | 122,015,045.22 | 93,419,810.82 | 393,929,007.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8,176,364.12 | 90,237,665.16 | 31,215,479.91 | 349,090,353.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632,181.68 | -16,307,750.49 | 38,448,729.80 | 465,849,140.8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9,275.74 | 160,480.02 | 55,152.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 47,121,313.73 | 24,526,103.71 | 14,201,504.31 |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908,795.57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6,883,423.81 | 7,169,452.10 | 2,369,118.5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21,723,879.20 | -21,723,879.2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20,740.28 | -1,999,386.15 | 406,162.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799,166.59 | 619,298.46 | 2,310,825.1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合计 | 170,689,466.17 | 7,513,472.02 | 17,629,907.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67,014,812.81 | 3,595,696,695.05 | 228,681,882.24 | 105,811,896.87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 | 38,867,146.77 | 38,667,146.77 | |
合计 | 3,367,214,812.81 | 3,634,563,841.82 | 267,349,029.01 | 105,811,896.87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信息化进入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新阶段;《“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提到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快速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领域,助力国家信息化规划的落地实施和持续发展。
公司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核心动力,开展组织变革,组建了交易、政务、建设三大BG,下设研究院和BU、PDT,以中央研究院的技术底座为基础,构建三大领域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依托遍布全国的营销与交付网络,将产品快速推向全国市场。
公司持续提质增效、突破创新。技术方面,持续优化研发底座的微服务体系架构,全面提升低代码开发和移动应用开发能力,构建了MLOps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和数字孪生技术体系,持续迭代新点DevOps集成开发平台。产品方面,持续迭代各业务领域的主要产品版本,围绕用户价值和应用场景深化创新,发布了一系列场景化解决方案,打造了多个标杆影响力案例。市场方面,按省份细化区域市场布局、精耕细作,制定“一区一策”的市场策略;组建了10个条线分公司,强化数字造价、招采运营业务的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转型。
在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业务开展遇到严峻的挑战,一线团队充分发挥自加压力的企业精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缓解了部分不可控因素带来的影响。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24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营业利润5.62亿元,同比增长3.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亿元,同比增长13.68%。各板块主营收入及其增速如下表:
业务领域 | 实现收入(万元) | 同比增长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智慧招采 | 122,170.06 | 14.93% | 43.27% |
其中:招采运营 | 49,703.75 | 21.38% | 17.60% |
智慧政务 | 123,428.92 | -7.37% | 43.72% |
数字建筑 | 36,735.97 | -7.89% | 13.01% |
合计 | 282,334.95 | 1.04% | 100.00% |
报告期内,重点完成工作如下:
(一)围绕客户价值,结合客户数字化转型的场景化需求,通过自主创新及客户联合创新的方式进行产品迭代及新产品新方案研发;积极探索业务新模式,拓展市场、积累丰富的行业案例。
1、智慧招采业务
公司持续进行核心产品的迭代和创新产品的研发,加大运营类产品的研发投入,创新面向市场主体的服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能力服务和合作生态,持续提升客户粘性,巩固品牌影响力,引领行业发展。
(1)项目类
政府侧——公共资源交易
报告期内,持续迭代了基于微服务架构的公共资源交易8.0版各核心模块,发布了“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数据交换智能管理平台、营商环境优化分析服务系统、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水权交易系统等新产品;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能力服务云平台,运用新技术提升各类服务能力,推出了“在线检”、黄敏反错检测、区块链量子抽取等新服务;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打造的“机器管招投标”,围绕着事前、事中、事后不同需求,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自动化招投标、监管和服务;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的“区块链+见证”应用,实现进场项目100%数字见证率,创新的业务模式引领了行业的发展,荣获2022全球产业数字经济创新案例。公司持续开展生态合作建设,举办了“多省区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交流会”、“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交流研讨会”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市场主体资源和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报告期内“易采虹”平台接入近400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的粘性和口碑不断上升;通过“易采虹”平台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超过1万个,同比增长267%,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报告期内,完成浙江省、陕西省、河南省等地的省级行业标杆项目建设,突破海南、甘肃省盐碱地开拓,中标了广东、海南、新疆、宁夏、青海、黑龙江等地的省级行业影响力项目,新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项目近500个。截至2022年底,公司累计承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覆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超过20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市区。
企业侧——招标采购
企业招采以央企、国企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为企业供应链数字化改革做好支撑。发布了企业智慧采购8.0平台,基于微服务技术架构、采用低代码的技术实现,搭载数字中枢平台,推出数十款微服务子应用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积极拓展采购供应链协同,实现企业招标采购业务由全流程电子化向交易智能化转型。
2022年新增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等标杆案例。公司累计承接大型央企、国企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50余个。
(2)招采运营
招标人服务
招标人服务方面,进一步加大SaaS化电子交易平台投入,围绕用户体验和稳定、效率、安全进行了持续迭代研发,支撑业务的快速增长。2022年完成5个省份盐碱地的突破,新增专区数量近100个,同比增长28%,累计开设专区近300个;平台交易标段数量、招标金额同比增长均超过40%。
投标人服务
投标人服务方面,研发推广了标证通、标桥等服务产品。其中标证通产品是以移动证书为核心的投标人综合服务移动端入口,累计已完成200多个交易平台的接入,注册用户数达到40万,
同比增长360%;标桥是以投标文件制作及标书质量提升为核心价值的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完成了10个省份版本的开发;迭代升级了企业空间、标书完整性检查、电子签章、移动开标、采虹学苑等服务产品,助力企业招投标工作数字化转型。
2、智慧政务业务
公司聚焦数字政府整体解决方案,紧抓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大核心产品的持续研发,持续深化数据服务和知识能力服务,提升数字政府智能化水平。公司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生态合作。积极推进与头部ICT企业在商业模式、联合解决方案、共同项目推动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共建数字产业新生态;大力发展下游生态合作伙伴,补全业务、产品全链条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新增省级平台案例23个,承接智慧政务项目近1,500个,覆盖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1)一网通办
推进政务服务深度研发,发挥业务的需求导向,形成门户、应用、中台的体系化构架,实现一网通办从独立产品解决方案的“单兵”模式向体系化数字政府解决方案的“兵团”模式转变;聚焦数据赋能,完成集成受理平台8.1、工改全生命周期监管、一码通、数字驾驶舱等产品迭代升级;深度融合数字政府体系,完成政务中台、城市通产品研发;探索知识服务方向,完成云端导办、智能审批云服务产品研发。基于政务服务组件化架构及数据服务应用,洛阳市智慧政务及数据应用创新项目荣获“2022数字政府管理创新奖”;“新点城市数字驾驶舱平台”成功入围工信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了沈阳市一件事一次办、北京经开区审管执信一体化平台、苏州市“苏商通”平台、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虚拟大厅、安阳市城市大脑及数据中台等标杆项目。
(2)一网统管
聚焦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市、区、街道、社区多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体系,推动综合治理、城市管理、数字化监管等领域产品的深入研发,实现城市运行态势感知、体征指标监测、统一事件受理、智能调度指挥、联动协同处置、监督评价考核等全流程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深圳市龙岗区、福田区一网统管项目,廊坊市新型智慧城市项目,黑龙江省、海南省12345热线平台等行业标杆项目。其中着力打造龙岗区一网统管项目,建设“一网采集、一网分拨、一网处置、一网督办、一网治理”重点内容,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福田区一网统管项目,对接整合深平安、i福田、深圳先锋等23个渠道,为10个街道、92个社区提供纵向到底的一体化服务,系统运行至今,日均1,000多件、月均近36,000件,成为福田区民意诉求的实战平台。
(3)一网协同
以“精新专”为产品发展主线,重点围绕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加快各级政府的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对“党政通”进行精细化迭代升级,通过打造30+共性政务应用、多层级工作门户、即时通讯与政务应用的全面连接,助力各级政务组织打造协同、高效、安全的政务协同模式,项目案例获得“2022年度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奖项。通过“机关内部服务事项集成平台(最多跑一次)”升级沉淀机关内部服务事项资产,助力机关运行效能提升。研发“基层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最多报一次)”新产品,解决基层报表多头填报、重复填报等难题,助力基层减负。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打造了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综合办公平台电子公文系统等行业标杆案例。
3、数字建筑业务
公司数字建筑业务包括数字住建、数字建造和数字造价,覆盖建筑业全生命周期,助力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
(1)数字住建
公司不断优化迭代一体化数字住建平台,提升住建部门业务数据治理能力,推动住建领域信息化转型升级;发布了新点E-CIM平台,重点构建“CIM+住建”的应用体系,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助力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发布了新点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围绕“综合监管+智能监测”,推动燃气监管精细化、智慧化升级。
公司已累计承接项目500多个,并在云南省、黑龙江省等多个重点省市拓展了新项目。
(2)数字建造
公司发布了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V2.0,助力主管部门实现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发布了智慧工地应用平台V2.0,助力建筑企业实现隐患整改闭环,优化资源调度与配置,提高建造效率;发布了项目管理平台V2.0,结合BIM、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助力项企协同化管控、项目数字化管理、成本数据化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疆、上海等地建设了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标杆项目,新承接900余个智慧工地应用平台项目。
(3)数字造价
公司发布了房建计价软件V11标准版,并完成了新疆、河南、浙江三个区域版本的个性化改造;持续迭代了水利、公路计价软件的多个版本;发布了新点量筋合一V10.4,全新Ribbon界面,新增施工段、22G钢筋规范,全面满足用户业务需求,助力算量精准提效;重点打造了造价云V2.0,为客户建立端云一体化造价数据服务平台,激活数据资产,赋能造价业务;打造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监管信息化平台,助力财政评审部门更高效优质进行全过程规范评审。
公司造价软件已经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监管信息化平台项目已在6个省份落地。
(二)参与多项行业标准规范和研究课题、提升公司品牌与行业影响力。
智慧招采方面,参与并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实施指南》(国标:GB/Z 41465-2022)《中国产业区块链发展报告(202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等共计17项行业标准(报告)的编写或梳理工作。智慧政务方面,公司参与编制了课题、标准规范共计54个,其中参编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事项编码及要素要求》《城市大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2)》等国家级课题标准规范和报告6个;参编了《江苏省12345数据标准》《青海省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省级标准规范8个,承接了《推进长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课题项目》《江苏省数字政务三大领域清单梳理和改革研究项目》等省级课题4个;参编了《洛阳市基础数据资源分类与编码规范-人口类》等地市级标准规范14个;参编了《数据管控规范》等管理规范20个;承接了《广州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课题项目》等课题2个。
数字建筑方面,公司参与了《城市治理与服务数字化管理框架与数据》(ISO37170国际标准)《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行业标准:CJJ/T315-2022)的编制,及广东省、河北省等地多项CIM技术标准和新疆、上海等多省市的智慧工地标准制定。
(三)加强中后台能力建设,优化财经管理体系,推动公司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
公司不断加强中后台能力建设,通过标准化、资产化、中台化运作模式实现研发、销售、交付的平台化、专业化管理,并不断优化财经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
研发方面,打造DevOps一体化集成开发平台,实现标准部署流程化自动化、远程自动化整改、一键自动更新、自动运维巡检,极大提升项目的实施和运维效率。
销售方面,打造数字化营销管理体系,实现销售业务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为一线的业务推进提供指引。
交付方面,持续做大做强远程交付中心,通过“远程+现场”协同模式,以项目集为载体,形成标准化交付流程、自动化工具和交付资产,构建成本管理体系,以市场化方式促进降本增效。
财经管理体系方面,公司持续优化经营单元业绩核算方式,进一步加强内部经营分析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推动业务流程管理及预算成本管控;实施基于大数据的绩效管理系统和绩效改进PDCA循环,实现过程监督,让绩效管理可视、可调、可控,驱动公司整体绩效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三个细分领域,通过将AI和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与相关行业信息化需求深度融合,为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提供智能化的软件平台产品、硬件设备,帮助客户持续提升数字化水平;同时通过平台运营、运行维护、智能化工程等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链条信息化解决方案服务,为平台终端用户提供高价值的行业数字化服务。
公司客户覆盖除港澳台之外的全国各省市。智慧招采的客户主要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需要实施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政企事业单位,终端用户包括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各方主体。智慧政务的客户主要包括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城市运行中心、热线联动中心、发改委、综合执法局等。数字建筑G端客户主要是住建厅局以及下属的信息中心、科技处、质安处、市场监管处等部门;B端/C端客户包括建设方、各类施工企业(含水利、交通)、咨询机构、造价站/协会、财审/审计机构及相关的个人用户。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三大领域,为客户提供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化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专业化的软件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智能化设备产品、智能化工程实施服务等产品和服务。
在智慧招采领域,打造全程电子化智慧化、全程不见面、全程可控安全的招采新模式,保证招标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提升招标采购的效率,为参与招标采购的各方主体提供高价值服务。为政府提供智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智慧企业招采平台等软件平台,配套咨询规划、智能化设备、运行维护及智能工程施工等服务,为客户提供智慧招采全链条解决方案服务。同时,公司着力打造招采平台的持续运营业务模式,通过招标采购软件平台的SaaS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直接提供招标采购服务;为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各类工具软件、信息资源服务和线上线下技术支持服务。
在智慧政务领域,打造以全局性应用、数据服务和知识能力服务为一体的数字政府解决方案,帮助政府持续提升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办公协同、科学决策等方面的数字化水平。构建政务大脑,通过业务数据积累、业务知识沉淀,提升各地政务系统或未来服务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在数字建筑领域,以建筑业转型发展为目标,利用科技手段助力行业监管提质增效,为行业主管部门搭建一体化数字住建平台,融合CIM基础平台能力,实现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新点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建设;打造监管方、施工方、建设方数据互通、实时协同的数字建造产品,包括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智慧工地应用平台、项目管理平台;打造数字造价产品,包括计价、算量软件、造价云平台等产品,提高建筑行业的数字化水平,同时配套智能硬件及智能化施工技术服务,形成数字建筑整体解决方案,并为不同主体提供包含指标、材价、清单、定额在内的数据+算法的云服务新业务模式。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软件平台销售模式
1)政府类客户的销售模式:对于智慧招采领域、智慧政务领域以及数字建筑领域中政府类客户,通常以招标形式进行软件平台的采购。公司在销售软件平台时,会配套销售公司设计、定制
的智能化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服务,智能化设备产品与公司建设的软件平台无缝衔接,有助于软硬件一体地支持客户开展业务。
2)数字建筑领域中企业类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向工程甲方、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工程审计等单位推广销售清单计价软件、BIM算量软件、项目管理平台、智慧工地应用平台等建筑行业软件,收取费用。公司建筑行业软件的销售以直销为主,销售团队灵活采用多种营销方式推广建筑软件产品,积极运用公司在智慧招采业务的优势,挖掘潜在客户。
2、平台运营服务模式
公司为部分客户的招采平台提供持续运营服务,同时也自建自营SaaS化的第三方招采平台。在这些平台的运营过程中,可以按次向投标或招标方收取服务费用,同时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使用方提供电子招投标相关工具、招标资讯、移动CA认证和电子签章、在线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公司为降低交易主体的交易成本、创造额外价值,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服务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3、软件维护服务模式
公司为软件平台的客户提供后续维护服务。公司的软件平台建设业务以政府客户为主,由于大型软件平台运维较为复杂,且政府客户对软件平台的稳定性和维护的及时性具有较高要求,因此及时响应,及时解决问题的服务能力对公司业务开展至关重要。公司设有交付服务部具体负责软件平台的后期维护服务,有明确的服务规范,通过远程咨询+巡检+报告三种方式保证服务质量。在产品运维期内,公司实施人员与客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保持沟通,每1-3个月会安排实施人员进行现场巡检,每季度/每年会为运维项目出具季度/年度维护报告,报告包括设备状况、系统运行情况、本期进行的维护事项等事宜。免费运维期结束后,客户依据需要与公司续签维护服务协议。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各类解决方案所需的软硬件产品及服务。公司建立了《采购规范》管理采购行为,并设立采购供应部负责公司采购的执行。
公司物料采购分为招标采购、协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对于标准化的硬件产品,公司通过内部询价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对于智能硬件(ODM生产)等产品,公司与协议供应商按协议价进行采购;对于客户指定使用的某些硬件产品,公司执行单一来源采购。
5、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平台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了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
平台化: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面向客户的项目开发团队只需要关注个性化业务并进行快速定制开发,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可靠性,快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协同化:从需求分析、产品设计、架构设计、交互设计、前端开发、后端开发到技术支撑,有明确的专业分工和协作流程,优质、高效、敏捷地完成各项研发任务。集成化:基础技术平台、各行业产品都遵循一致的技术规范和服务化架构体系,可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跨产品线的集成研发,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式服务。IPD开发流程:从产品概念产生、产品设计、产品研发、产品上市,都有规范的流程和组织来支撑,并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构建产品质量、成本、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确保产品投资回报的实现。从技术创新机制看,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和市场双轮驱动的理念,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创新模式,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战略管理,并与重点客户建立联合创新中心,明确匹配市场需求的技术研究方向;建立了中央研究院开展公司级的技术创新研究,各产品线也有专门的技术团队进行创新技术的落地应用和领域内的技术创新研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对技术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进行全方位的表彰和激励。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总体保持平稳向好发展态势,收入和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从业人数稳步增加。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2022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过3.5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08,126亿元,同比增长
11.2%;软件业利润总额12,648亿元,同比增长5.7%。工信部印发的《“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4万亿元。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及通信技术的发展,未来各行业对于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信息化对各行业生产力的赋能将进一步深入。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要素、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经济治理、数字经济安全及数字经济国际合作8个方面明确了“十四
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的重要发展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成为社会各部门的“必修课”。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提出,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和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意见》首次提出“数据商”概念,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创建数据要素产业链释放了巨大空间。《意见》的发布和落地为公司带来巨大产业机会,公司将创新商业模式,挖掘潜在客户,基于多年数据运营服务领域的沉淀和积累,将产业规范转化为业务实践。2022年6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七方面重点任务: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2022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相继发布《2022年上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进程。国内数字招采市场空间广阔。随着我国行政透明建设的推进,充分发挥数字信息技术在提高招采透明度、预防腐败、节约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已成为招采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要求全社会降低交易成本、挖掘效率,打破垄断和地方保护等壁垒,对于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进行约束。随着供应链风险加剧,企业降本增效需求驱动,数字化采购市场规模持续上涨,据中研普华测算,我国电子招投标行业市场规模有望在2025年达到42.6亿元,市场空间广阔。目前国内建筑行业信息化程度偏低,未来建筑业数字化需求保持高速增长。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对标2035年远景目标,初步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在夯实我国建筑业数字化基础中,“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需要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健全数据交互和安全标准,强化设计、生产、施工各环节数字化协同,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在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中,“十四五”规划提出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地方各级监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和差异化监督方式,实现“智慧”监督。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提高建筑业工业化水平。“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对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2)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的新兴软件开发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从制度、法规、政策等多个层面促进国内政府信息化软件及建筑行业信息化软件的发展。公司作为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行业领域的应用软件平台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引,软件产业、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态势下,空间广阔;与此同时,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不同层次的行业竞争参与者也越来越多,行业对技术服务提供商在业务理解和知识经验积累、技术创新和用户价值创新方面的能力,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坚持聚焦主业又善于主动创新、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的企业,将会赢得长期的竞争优势。
(3)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在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需要一定技术层次。核心技术的积累和不断创新是推动招采、政务及建筑软件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开发招采类软件,企业要掌握跨平台跨区域CA印章兼容互认、高并发电子标书解密、在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智能围串标识别、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与见证等专业技术;开发政务类软件,企业需要具有超大型高并发系统(如省市一体化平台)的架构规划和性能优化、软硬件(包括配套智能化终端设备)一体设计和交付、大数据智能分析和应用、全链信创适配和调优、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场景化AI落地应用、低代码快速开发、配置化快速交付等专业技术和能力;开发建筑类软件,企业需要具备建筑工程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BIM快速建模和轻量化技术、三维图形几何算法库技术、二次开发脚本编译引擎、三维图形渲染引擎、智能CAD自动识别、建筑行业大数据治理和云服务等专业技术,新增开发基于空间地理信息技术与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住建行业城市大数据的统一治理、融合及相关CIM+应用。这些技术要求对行业的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此外,应用软件开发(特别是大型应用软件平台开发)与底层技术开发的区别在于,应用软件的性能、可靠性、稳定性需要软件开发企业拥有大量的项目实施经验,大量的实施经验和标杆案例建设是应用软件开发企业积累核心技术最重要的途径、形成自身技术壁垒的最有效手段。
2)人才壁垒软件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研发人员在人员构成中占有很大比例。招采、政务、建筑软件领域技术涉及面广,对行业人才提出了较高的综合素质要求。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不仅需要扎实的计算机知识,还需要长期的细分行业经验积累,企业参与竞争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综合素质人才作保障。新进入者想要吸引足够的行业人才,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达成目标。
3)经验壁垒目前,我国主要的招采、政务及建筑软件企业均经过十余年以上的积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长期行业经营、优质的服务、优良的产品品质逐步积累起行业经验、品牌和声誉;先进入
者对招采、政务及建筑领域的业务规则、业务特征有深刻理解和经验积累,在其竞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基础、丰富的成功案例,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拥有稳定、忠诚的客户群体,而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成功案例和行业经验,难以在短期内培养出稳定的客户群体。另外,基于沟通和更换成本的考虑,招采、政务及建筑行业软件的下游客户一般会对软件厂商产生路径依赖,这种用户黏性使得客户不会轻易更换软件,市场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获得用户足够的信任。4)运营体系壁垒应用软件厂商必须做全国市场,才能提高软件产品的复用价值,提高人效产出,因此,必须建立面向全国的多层次分布式运营体系,服务各地各级的客户。这个运营体系和服务能力也是进入行业应用软件的重要壁垒之一。行业应用软件客户地域分布广泛,且很难通过产品的简单安装培训就达到用户满意的应用效果,这就需要厂商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针对用户的实际应用情况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因此,软件厂商需要建立并依托完善的多层次分布式运营体系,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和技术支持。另一方面,面对大量的客户服务需求,如果靠传统的方式去建立这套运营服务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有很大的管理难度。在数字化时代,必须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去打造自动、高效的运维服务平台,在提高运维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服务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建立数字化运维技术支撑下的多层次分布式运营体系,需要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和资金、人力投入,对于非长期从事该行业的厂商来说,具有很高的进入壁垒。5)品牌壁垒在政务领域,由于政府行业管理的特点,各级政府部门对政策执行、标准规范、创新成果、工作绩效、行业影响力等都比较关注,在上述几个方面能够给政府部门用户带来价值的厂商,往往会积累比较好的口碑。例如: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每年都会委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开展省级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评估,评估成绩优秀的服务厂商就会形成行业中的优秀品牌;再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积累长期行业经验并直接参与标准规范编制的厂商来说,就会有品牌优势。通常而言,用户对优秀品牌具有忠诚度,而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成功案例和品牌知名度,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因此,品牌效应对市场新进入者构成较强的行业壁垒。6)资质壁垒软件企业投标软件平台建设及开展增值服务需要各类资质,如ITSS、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此类资质的评定时间较长,对申请企业的行业经验、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资质的获取是主管部门和授权单位对企业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认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这对潜在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制造了严格的准入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智慧招采市场需求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企业采购部门的需求为主。目前,智慧招采领域的总市场规模仍较小,但行业发展空间较大。总体来看,公司在政府智慧招采市场的市占率较高,是行业内主导者;企业智慧招采市场目前参与者较多,市场集中度低。在智慧政务领域,近年来智慧政务软件市场快速增长,众多软件企业参与其中。大型软件企业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但由于不同政府部门需求较为细分,不同的细分市场又存在不同的领先厂商,总体来看,公司、浪潮软件、数字政通、南威软件等企业是行业内的主要参与者。在数字建筑方面,近几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建筑业企业在信息化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政府监管层面,信息基础设施实现集约化建设,信息系统开始逐步建设,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其他行业部门相比,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程度渗透率低,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规划与管理,信息资源难以实现融合共享;在企业层面,各建筑业企业开始了以提高工程效率和降低成本为核心的数字化转型,BIM技术、智慧工地等在建筑行业应用程度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行业BIM等技术普及率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滞后,建筑行业信息化市场依然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在建筑领域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成本管控”为发展方向,全国范围内竞争友商主要有广联达,公司市场占有率紧随其后,地方层面竞争友商主要有新华通、粤建三和、品茗科技、易达建信等,公司凭借完备的产品体系与丰富的项目经验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慧招采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等文件出台,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等意见的征集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招采行业的深入应用,招采行业从“电子化”到“智慧化”的演进正在成为行业趋势。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科技与招采业务深度融合,加速推动平台整合共享与信息公开,全流程数字化交易逐步实现,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及企业交易成本,数字化见证、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综合应用,招标采购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日益提升。
1)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招标采购领域出台的一系列标准规范为整合共享提供支持和保障。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突出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定位,重点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要求、场所与设施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与监督评价等内容。在未来将以标准化为抓手,实现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数字化、规范化、透明化、法治化水平。
招采平台标准化建设是提高交易服务效率和满意度的有力抓手,各地将持续推进招采平台数字化转型,推进各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招标采购从有形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在开评标、合同签订、电子档案、见证服务等方面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逐步探索不见面交易,同时不断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着力推进交易见证服务、场地管理服务、档案管理服务、跨区域CA互认服务、远程异地评标服务、生态服务和培训服务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资源整合、持续优化交易服务、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2)落实交易市场化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明显,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不断调整减少,更多的公共资源已由政府配置转为市场配置。交易市场化建设是持续推进“应进必进”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重要举措。招标采购体系的市场化应当包括招标采购平台市场化和平台工具的市场化。此外,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次生需求。例如,投标方在履行招投标活动中,有VIP技术支持服务、在线培训学习、缓解资金压力等一系列需求,公司可以为这些用户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从而让每次投标更轻松,成本更低。3)交易监管智慧化延伸《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明确指出要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以智慧监管为目标,通过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专题监管等多种监管手段将有效增强交易监管合规性和实效性,遏制违规交易风险的交叉蔓延,维护招标采购市场的稳健运行。
智慧监管是当前阶段的主要目标,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驱动,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基于大数据的数据分析挖掘能力,对招标采购活动、业务数据进行监测分析,构建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结果全公开的监管生态体系,为提升招投标行业公平竞争,营造优质招投标市场环境保驾护航。
(2)智慧政务
总的来说,数字政府的建设是已被确认的趋势,数字政府区别于电子政务最大是改革,在平台体系层面,突出用户连接、共性支撑、业务协同和数据赋能;在项目模式层面从项目型向服务运营、知识运营转变。
1)一网通办方面
“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转变,基础能力建设向业务场景深化方向转变。近期国家下发的《2022年度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方案》,今年评估重点主要就是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服务效能提升、用户体验优化、地方实践创新。
2)一网统管方面
从单部门治理向多部门协同治理转变,城市治理模式和机制创新,由分散治理形成统一治理,遵循统一目标和管理机制,城市治理业务流程变革加速,城市治理从单点发现、单线处置、单线处置和串行流向一体化集成模式转变,提升各类社会突发和复杂场景的协同处置效率。3)一网协同方面各地政府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政府内部办公模式,基于信创环境下打造各地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解决政府跨部门协同和移动办公能力普遍缺乏的问题,同时积极拓展跨部门协同办公和移动办公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4)大数据方面从工具型项目向业务场景结合方向转移。围绕政府运行五大职能、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均与大数据体系的数据资源归集、分析、监测、辅助决策、多码合一等能力相关,多地数字政府相关政策也都提出数据赋能、业务支撑等相关内容,未来大数据在数字政府中的价值体现,是从工具性的“能用”向与业务结合的“好用”转变。
(3)数字建筑
近年来,随着BIM技术在建筑行业接受度的不断提高,建筑行业的信息化逐渐向纵深发展。云计算技术、BIM5D技术、数字孪生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创新技术的应用将进一步引导建筑行业走向数字化。
1)云技术推动数字建筑步伐
云计算的成熟为数字建筑带来了新的机遇。政府和建筑企业可以利用云计算技术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及设施运行监控等应用。云平台由数字建筑提供商搭建,向使用方提供SaaS级别的服务,降低建筑企业的信息化成本。同时,采用云平台可以降低用户推广应用过程安装部署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改善用户操作体验。
云平台可以通过云端数据存储和分析帮助企业进行数据积累和应用;通过智能化的云组价、批量载价,帮助用户简化清单编制,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共享工地动态指标帮助政府部门精准、高效治理。云平台的私有云在安全高效存储图、模、文的同时,也提供版本管理、日志审计、删除找回、网内共享等功能。
2)BIM 5D技术推动施工协同数字化
大型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参与主体众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验收检测等环节面临着大量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的协调沟通工作。目前建设项目业主和承包商经常使用不同的信息系统,这导致信息共享程度低,沟通成本高,使工程无法对预算超支、工期超时做到风险预警。BIM 5D技术的出现在节省成本、缩短工期、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具有创造巨大价值的潜力。
BIM 5D技术不仅包含3D空间设计参数,还包括项目的成本和进度,可以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全维度控制,帮助建筑企业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维进行全过程贯通。管理员在协同平台进行设计变更后,施工人员使用pad或手机即可实时收到模型更新信息,实现信息无障碍沟通。
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可以用手持移动设备实时记录问题并将检查信息上传至平台,还可就施工难点、技术问题进行实时沟通,实现动态校验和快捷沟通。
3)数字孪生技术推动建筑科技转型升级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我国建筑业工业化、信息化水平较低,生产方式粗放、劳动效率不高、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建筑业与信息技术、节能技术融合不够,迫切需要数字孪生、IOT等技术来实现转型升级,构建“数字孪生建筑”。“数字孪生建筑”是将数字孪生使能技术应用于建筑科技,利用物理建筑模型,使用传感器全方位获取数据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完成映射,以反映相对应的实体建筑的全生命周期过程,具有“精准映射、虚实交互、软件定义、智能干预”四大特点。在设计阶段,利用数字孪生技术,还原设计方案周边环境,充分考虑设计方案和已有环境的相互影响因子,方便设计人员及时针对缺陷进行优化,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在施工阶段,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将施工方案和计划进行模拟,分析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方便主管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控;在运营维护阶段,基于设计、施工、装配过程中留存数据生成的建筑三维模型,结合建筑内外部各类传感器、监控设备采集的建筑环境数据、设备运行数据等,开展智能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建筑寿命、设备健康等问题进行预测预警,便于主管人员及时处理。
4)物联网技术赋能数字建筑随着云计算的深入发展,物联网的爆炸性增长,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一系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建筑领域从机电管理逐步向数字化和网络化发展。目前,建筑领域仍面临一些挑战,如数据分散,整个管理系统和数据标准不统一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物联网的广泛应用将对数字建筑智能化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通过工程物联网平台接入深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临边防护等物联网设备,实现预警数据下发与传输,依托智能感知设备,实现对工地各个区域的全方位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帮助工作人员及时调阅现场视频,了解实时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在城市安全领域通过多样化的IOT监测设备,全天候监测管网、厂站等重点区域安全,以“物联值守”替代“人力值守”,实现问题的实时预警提醒,帮助主管部门尽快发现解决安全问题。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板块业务,不断将新的技术引入,与行业需求结合,形成了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核心技术解决方案。
长期的行业聚焦和技术研发,公司积累了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低代码开发、数字孪生、DevOps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在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实现行业用户的价值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 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1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招标文件范本快速电子化技术 | 基于可动态维护的素材库和低代码技术,无代码方式实现招标范本电子化,自动生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开评标系统所需的配置信息并快速上线应用,极大提高二次开发交付效率。 |
2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基于数字容器的移动多CA兼容互认技术 | 采用安全数字容器技术,独立内核构建的数字证书安全运行环境,实现对CA数字证书的分割存储;采用多CA兼容技术,实现对不同厂商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投标人使用手机即可完成CA证书登录、签名、签章、加解密等操作。 |
3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在线并行电子签章技术 | 通过文件切片、分段传输、异步合并等技术,实现大文件快签快打开,极大改善多评委同时在线签章的用户体验;支持国产化环境,支持骑缝、多页、批量和关键字盖章等多种签章模式。 |
4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基于密钥流生成器的敏感信息保密技术 | 利用密钥流快速生成器,在短时间内生成多个随机密钥;采用快速高强度加密算法对投标人名单、专家名单等各类敏感信息生成和交换过程中的数据流进行加密保护,保障数据存储和数据传输安全。 |
5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基于分布式多线程的高并发开标解密技术 | 基于文件存储、缓存、数据库和计算的多级分布式架构;支持高并发压力下的云资源动态调度;采用多线程技术,将CPU调度能力最大化,支撑高并发投标文件解密。 |
6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招标采购基础可信链技术 | 基于区块链实现跨平台的招标采购信息共享、可信见证;接入方支持共识节点和轻节点;使用国密算法,对提交交易、背书签名和验证、生成区块和TLS加解密,密钥支持托管和非托管的保存方式;在统一的基础链上实现不同区域联盟的自动化、流程化组链。 |
7 | 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 | 智能围串标识别算法模型 | 基于交易大数据,建立围标串标智能检测算法模型,可动态配置冒烟指数,对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四者关系智能分析,及时发现串通投标线索并预警。 |
8 | 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 | 可视化数据分析建模技术 | 基于大数据算法组件和场景化业务分析算法,提供在线拖拽式、流程化建模的能力;AI算法与数据处理算法统一编排;支持建模在线调试;共享缓存结合Java进程唤醒技术,对内存和流量进行灵活控制。 |
9 | 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 | 基于主题分析的社会治理事件与热点智能发现算法 | 基于自然语言分析、主题模型算法发现海量工单背后的市民关注热点、突发性事件、苗头性事件;热点词汇自动实现多级主题词归纳,提取关键信息,为决策分析提供各类数据支撑,并能与时间、地域维度关联。 |
10 | 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 | 多源异构实时数据处理技术 | 在不影响数据源使用的前提下,实现对数据的实时采集和秒级传输;实现实时数据的流式治理,并满足窗口期内的实时分析指标计算和预警。 |
11 | 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 | 记录级数据溯源和泄露跟踪技术 | 可重现每条记录的历史状态和演变过程,实现数据对账,保障数据完整性;数据交换过程中发生泄露,可快速定位找到泄漏源。 |
12 | 国产化BIM技术 | 量筋合一计算技术 | 基于自主桌面三维图形平台上实现的工程量计算技术,依据各省份的清单定额规范,计算三维建筑模型中各类建筑构件的实物工程量、做法工程量以及钢筋工程量,汇总统计出专业的工程量报表、指标表,为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
13 | 国产化BIM技术 | 桌面三维图形平台技术 | 三维图形几何算法库提供全部几何相关的数据结构和算法;三维图形渲染引擎能够实时进行三维模型渲染;CAD识别技术能够高效识别出工程图纸中的各种构件;自主研发的国产替代技术,无须安装第三方图形平台。 |
14 | 国产化BIM技术 | BIM轻量化技术 | 基于WebGL2.0技术自主研发的一套BS端BIM文件操作展示技术。多图形格式解析技术可以适配市面上各种主流的二三维图形文件格式,新增LAS、Max的文件转换兼容;三维数据精简技术通过数据公用、数据索引、数据降维等处理技巧,改进了压缩算法,对图形文件进行了大幅度压缩;大体量模型渲染技术采用合并几何、实例渲染、空间划分等先进方法,占用内存少、渲染时间少、交互性能高。 |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 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15 | 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技术 | 热插拔式的外设模块开发技术 | 实现外设模块热插拔能力,针对每一次设备新增或更换外设模块,只需更新变化外设的组件包,具有更好的扩展性。 |
16 | 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技术 | 基于SVM的设备自动化运维技术 | 为了保障大数量、广布点的自助终端类设备连续可用,通过实时监测数据,自动发现、解决问题;结合基于SVM的异常检测算法,可以自动预测各外设模块正常运行时长阈值,提前通过重启或断电模拟插拔规避问题发生。 |
17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应用风险自动检测与防护技术 | 通过插件式代码扫描引擎动态扩充规则,对应用源码进行检测,识别不规范代码、安全漏洞及隐含风险;利用机器学习聚合技术,分析异常提炼规则;基于云端风险规则库,实现统一运维监控;机器学习算法识别用户行为风险,智能匹配异常行为并预警、阻断。 |
18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低代码应用快速开发技术 | 支撑应用的低代码甚至无代码快速开发;前端适配多种主流框架,后端自研高效DTO技术;提供数据管理、表单、工作流、页面、快应用等低代码组件;渲染引擎多端适配,一次开发,PC和移动等多端发布;线程级别的分布式数据库事务自动处理,减少研发成本和出错率。 |
19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组件化移动多端应用开发技术 | 采用移动应用组件化和分层架构模型,提供移动应用的开发底座;实现Native层和Web层的数据交换,为上层应用开发提供标准的API;离线资源加载,极大提升加载效率;Appboot异常检测,自动跟踪软件执行错误,触发软件恢复提高应用稳定性;在线可视化应用组装,自动化完成应用打包和分发部署,缩短应用上线周期。 |
20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高并发数据库安全访问技术 | 适配各类主流数据库的ORM映射框架;支持读写分离,通过合理的业务识别和拆分,实现查询和增删改操作自动分流;支持分库分表,通过特定条件字段,实现分表自动创建,数据自动迁移,数据库访问组件自动路由和合并;安全访问支持,基于业务配置规则,实现数据自动入库加密,出库解密的功能,同时支持脱敏、不可逆加密、防篡改等数据安全控制。 |
21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智能网关技术 | 实时采集日志,利用流式计算引擎对网关做零延迟分析,识别API调用异常,智能控制网关限流、增服务、熔断等操作;通过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算法,研判突发事件、攻击行为、数据偷盗等行为,实现预测与告警,大大提高网关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
22 | 数据智能 | 行业知识计算平台 | 充分利用公司持续二十多年聚焦招采、政务、建筑三大行业领域研发和服务的技术、经验和数据积累, 以数据中台加AI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以行业本体模型为核心,利用深度神经网络、NLP(自然语言处理)框架语义理解等智能处理技术对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多层次多维度的汇聚、治理、知识建模、知识抽取、知识融合和知识挖掘,为上层应用提供各方面的智能支撑。 |
23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集成开发平台DevOps | 自研一套平台,实现各项目的精细化的信息化管控,装配式流水线,嵌入软件测试的流水线、以及一体化运维监控平台,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不断提升研发效率。 |
24 | 数字孪生 | EPCIM开发平台 | 自研一套CIM开发平台,基于底层GeoScene、Cesium等引擎进行统一API封装,新增空间分析与仿真、空间特效、全息展示等功能,集成各类业务算法分析、业务操作算子。 |
25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大中小屏设计器 | 自研可视化设计器底座,建立统一物料中心,构建出面向大屏、中屏、小屏的专业设计器,与低代码平台融合,支撑大中小屏各类应用的快速开发。 |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围绕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和开发。
(1)发布了基于微服务架构的的Web框架F10.0和移动框架M8.3,并在300多个产品/项目中得到应用。
(2)迭代升级了“易构”低代码快应用开发、大中小屏可视化设计器、电子表单、统一网关、新点助手等重要组件,可支撑大量业务场景的快速配置化开发。优化工作流引擎,进一步降低流程应用开发门槛;研发门户设计器、登陆设计器等专用工具,快速满足客户化定制需求;打通基于数据中台的数据类应用开发闭环,实现数据采集、数据治理、分析建模、数据服务、数据展示(大中小屏)的一条龙低代码开发;面向常见应用场景,进一步研发了智能审批、数据上报、问卷调查等套件,向导式配置,无代码构建相关应用。
(3)研发并推广了新点DevOps集成开发平台,支撑软件项目的持续集成、持续交付、持续部署,满足敏捷开发、快速发版的要求。平台对项目开发实现全流程管控,覆盖项目立项、研发管理、任务管理、缺陷管理、运维管理、文档管理等过程;打造了应用开发装配流水线,初始化构建代码仓库时,可根据项目需求,勾选公司产品模块组件,快速装配形成项目代码,实现持续集成、持续部署,可满足快速交付的要求;将软件自动化测试嵌入开发流水线中,集成了接口服务、自动化测试、UI自动化测试、表单填充快速测试、移动APP自动化测试等多方面技术,打造新点产品质量门禁体系,保障软件出厂的质量。
(4)持续优化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基于数字容器的移动多CA兼容互认技术实现了更多CA的兼容,并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性和操作便利性;分布式多线程的高并发开标解密技术,对并发性能指标和可靠性进行了进一步的提升;其他各项技术也进行了持续的迭代演进;利用招标采购基础可信链技术打造的“易采虹”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一体化服务平台,在技术上进行了升级,使系统在大数据量交互的情况下性能更优,实现交易环节数据上链存证,对交易全过程(招投开评定及档案)的主体行为进行可信见证,对异地评审专家的身份进行可信认证,对分散评审的结果进行可信安全存储。
(5)以应用为导向持续研发和优化场景化AI算法,积累行业AI资产。基于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和知识图谱等技术,支撑智能辅助评标,提升评标、评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建立了政务知识图谱,实现千人千面的智能服务指南、智能申报预检、智能审批和智能客服;发布了基于投标单位多维度指标分析的围标串标智能检测模型升级版,增加了相关指标项,通过分析与中标单位、相关投标单位的各类投标数据和外部其他关联数据,能够有效的检测出串通投标和报价串通等围标串标行为,模型引入冒烟指数概念,通过设置冒烟指数预警值,及时发现围标串标行为并通知相关人员查证,达到实时预警的功能。
(6)发布BIMFashion,完成对WebGL2.0版本的升级,兼容了Threejs最新版本。同时对引擎渲染流程进行改造,去除了前屏渲染流程,简化了引擎框架,降低了维护难度。在轻量化文件转换上,完成了Revit和NavisWorks2023版本的转换兼容,同时增加了LAS、Max的文件转换兼容;兼容国产化文件格式方面,新增构力XDB和量筋合一文件格式的转换支持;引擎能力拓展方面,实现了WebXR的渲染支持,渲染能力进一步提升。
(7)发布EPCIM框架2.0,基于vue框架进行设计改版,支持移动端自适应展示;新增全息展示功能,集合了空间操作,查询,多源异构数据加载,空间分析与仿真,空间特效等能力,整体功能与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8)持续研发桌面三维图形平台,完善了区域识别算法、实体扣减算法,提高了建模兼容性,尤其是后浇带网格生成算法等复杂场景下的模型生成更加准确高效;调整巨大数量构件情形渲染流程,使得渲染性能在单楼层、全楼层显示都得到巨大提升,提高了建模场景适用性;通过大量工程图纸验证,特别针对特殊场景进行了二次图纸识别算法兼容,提高了非常规图纸的识别准确性。
(9)持续研发量筋合一计算技术,重构了工程量计算流程,有效解决了计算规则难扩展、计算公式难反推的问题;同时优化了参数楼梯的计算,按三维模型实体扣减,支持了工程量模型的显示。改进多边形切割三维模型的算法,有效解决多边形边线与网格面重叠的临界值计算问题,避免了模型切割错误;优化布尔运算重叠面的判断算法逻辑,解决了体与体、面与体重叠部分的扣减计算问题。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在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等方面,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21项,获得授权7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7项,获得授权15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1 | 7 | 130 | 27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3 | 5 | 4 |
外观设计专利 | 7 | 15 | 78 | 72 |
软件著作权 | 72 | 60 | 817 | 804 |
其他 | ||||
合计 | 103 | 85 | 1030 | 907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25,530,683.12 | 488,996,865.03 | 7.4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525,530,683.12 | 488,996,865.03 | 7.4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61 | 17.50 | 增加1.1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 20,968.65 | 5,241.08 | 9,750.29 | 研发中 | 为公司构建下一代研发框架底座,公司各产品线软件产品将都以该底座作为基础进行研发。同时,将多年来总结出的“平台化”开发理念进行拓展延伸,在框架平台中沉淀更多的通用研发组件和工具,优化基于框架的产品研发和二次开发模式,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大幅度降低产品研发和项目交付的成本。 | 选用JAVA技术路线,引入拖拉化、配置化能力,实现的低代码开发平台,可实现各类表单、流程、统计、分析等应用;自研缓存、异步通讯、服务治理、鉴权、微服务等核心技术实现稳定、灵活、支持海量数据的底层开发平台。 | 公司所有产品条线的研发基座,基于该研发基座,可以快速构造上层产品应用,平台不断吸纳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隐私计算等,让上层应用更便捷地应用这些能力,可以极大的提升开发效率,也不乏先进性、稳定性。 |
2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20,013.94 | 4,367.18 | 8,355.50 | 研发中 | 全面建立智能化硬件设备的外观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样品打样等设计研发能力,打造智能化设备自主设计研发能力和品控能力。同时,通过深入推进智能化设备应用,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 在智慧招采领域,研发下一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适配的智能化设备解决方案,通过持续研发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方面的专用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打造全流程的智慧交易应用,实现全流程的自助化。在智慧政务领域,打造智能化、自助化政务服务,通过持续研发各类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打造全流程的便捷办、智能办、自助办,通过改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服务终端和无人值守工作台等智能化设备,通过智能化设备的深入应 | 研发满足分析和研判大厅行为分析的图像识别技术;采用满足设备智能交互的物联网技术;自研epoint AM网关服务,满足各类终端设备统一用户权限管理和API服务注册。 | 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智能化、数字化场地管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软硬件服务的应用场景,应用于24小时自助服务区、村社区、园区、商场等场所部署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的应用场景,提供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硬件和软件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
用,打造分布式的泛政务服务体系。在数字建筑领域,通过工地专用智能设备打造联合监管的智慧工地。 | ||||||||
3 |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研发项目 | 22,979.66 | 9,985.26 | 18,717.04 | 研发中 | 将对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企业招标采购的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提供整体升级解决方案,全面支撑招标采购绩效的提升,全面优化各方交易主体的用户体验,全面提高交易过程的监督管理能力,使产品能够更快更优质地交付,更敏捷地响应各类运营需求,支撑更大规模的在线应用,助力客户实现“智慧交易服务”的目标。 | 研发基于数字容器的移动多CA兼容互认技术,基于密钥流生成器的敏感信息保密技术,基于分布式多线程的高并发开标解密技术,基础可信链技术等先进技术打造的技术平台。 | 为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提供业务的在线招标、在线投标以及业务备案核验的通道,通过全过程在线交易,减少往返于主管部门和交易中心的次数,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面向全国各地交易平台提供远程异地评标服务、采虹学院培训服务、专家费用统一支付服务、跨区域CA互认服务。 |
4 | “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 19,101.00 | 6,353.23 | 11,200.37 | 研发中 | 全面融合人工智能、知识图谱、业务底座等先进技术和理念,打造全新的“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以业务中枢、业务底座为基础建立强大的支撑云,以应用快速搭建平台为基础建立强大的应用云,通过统一建设、统筹规划、资源整合、部件标准化实现系统“集成化”、信息“共享化”、业务“协同化”、决策“智能化”,改变现有离散的政务服务及信息化平台体系,助力各地区“放管服”相关平台建设。 | 利用自研算法,实现准确率高达85%,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图像处理、自然语言处理实现辅助审批;通过自研前端框架EUI3.0,建设交互体验在国内第一梯队。 | 应用于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支撑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通过负面清单、业务底座、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提升政府业务治理能力,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 |
5 |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 | 20,472.69 | 6,642.34 | 12,096.49 | 研发中 | 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力组件化服务化,打造通用技术中台;抽象数字化应用的共性业务能力,研发集业务定义、业务引擎、业务服务、业务运营为一体的业务中台;统一入口、开放整合,为跨区域跨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集成各类政府应用的一体化数字办公平台,打造集工作门户、开放门户和运营门户于一体的集成应用平台。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视频、时空信息服务等数字底座支撑能力,以城市为基本单位,延伸到区、街道、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单元,打通垂直条线,打通各政府行政部门之间以及与公共安全部门间横向的数据壁垒,打造“一网统管”治理体系,实现社会运行事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分 | 通过“AI+大数据”的技术赋能,实现智能巡检、自动分拨、智能分类、“负一秒预警”;通过“组件化”、“微服务”架构思路,选用JAVA技术路线、数据底层兼容MySQl、Oracle、达梦等数据库,采用微服务服务构架、B/S三层架构、运用XML等应用技术及规范来打造整体技术架构。达到行业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地方政府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问题,为城运中心、便民热线中心、城管单位等部门的决策者、分析人员、业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业务管理系统和数据支撑服务,实现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
拨、协同处置、统一指挥、统一监督,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 ||||||||
6 |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 18,018.88 | 4,089.76 | 8,195.87 | 研发中 | 依托政务云平台搭建集目录编制、数据归集、数据治理、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统一的“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向政务大数据平台迁移集聚,构建形成以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主题数据库的大数据资源中心,并基于政府管理、服务、监管、决策等各类业务场景需求为导向,针对性研发各种新的数据服务产品,以数据支撑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以数据驱动政府业务模式的变革。 | 采用Hadoop平台技术承担海量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分布式计算、非关系型处理。同时充分整合利用Hadoop平台本身的分类、聚类算法组件、分析挖掘组件,结合各种数据开发封装满足各种业务需求的通用、专用服务组件,如行为分析组件、兴趣分析组件、关键词分析组件等,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对数据的聚通用,能够梳理政府信息资源,构建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并形成目录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范围,实现政府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全面接入;通过对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加工,形成各类高价值的数据库;制定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安全规范,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应用、数据开放、大数据应用的落地推广。 |
7 |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 | 20,476.76 | 7,165.77 | 12,949.57 | 研发中 | 打造集物联网中心、智慧工地、建筑智理、建筑产业服务与交易、金融服务、5D项目协同管理、智慧建造服务中台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云服务平台。同时可与公司面向企业端的产品“数字建造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助力建设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公司在建设监管行业生态中的地位。 | 融合BIM技术、物联网技术、云端处理技术、AI技术以及基于Hadoop的大数据技术打造的一套综合技术平台,达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各省市住建行业的数据梳理、解决行业数据孤岛痛点,深挖行业数据价值;推动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工改审批、综合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告知”等行业监管协同;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造价行业的全过程数据的复用、协同;深耕工程数字化监管,引领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
合计 | / | 142,031.58 | 43,844.62 | 81,265.13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310 | 2,46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39 | 32.9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9,029.18 | 46,410.0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54 | 22.0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70 |
本科 | 2,108 |
专科 | 132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7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1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研发团队在智慧政务、智慧招采、数字建筑领域有近20年的研发经验。公司拥有独具特色的研发模式和技术创新机制。公司采用平台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公司内设有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具体项目的开发团队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的加持可以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创新人才。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行业的软件涉及到很多关键技术,公司重点针对Web和移动应用的快速开发、PaaS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运维监控、大数据治理和智能分析、不见面交易、BIM国产化技术等多项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
公司大规模的研发团队与研发投入、完善的三级研发体系、丰富的核心技术共同构建了公司的技术竞争壁垒。
2、专业化项目快速交付和管理优势
公司在所处领域积累了大量的项目交付经验,编制了各类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交付实施指南,用以规范项目从立项到运维各环节的工作,并为项目实施交付人员提供各类模板、参考资料、工具以及方法论指导,保障大型项目的快速交付。公司还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打造了统一的知识库平台,将行业标准规范、各地经验做法、项目亮点特色、常见问题处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归集、管理和应用,可以有力地支撑项目团队快速推进项目。
公司拥有专业化实施交付团队,建立起分公司本地交付团队、区域交付资源中心和总部远程交付中心三位一体的协同交付机制,有效保障项目交付的效率和质量。
公司已建立整体质量运营体系,实现了各项业务流程的IT化。公司自建的统一项目管理平台可对项目的预算费用、动态信息、需求任务、计划进度、投诉反馈、绩效评估等信息进行全程系统监管。
3、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陆续在苏州、合肥、沈阳、长沙、郑州、成都等地设立了六大区域总部(资源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济南、西安、杭州等地成立23大区域运营中心,并设立了建筑企业、数字建设、交易云服务三个业务板块的10大条线分公司,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销售与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公司采用“客户经理+方案行销+交付”的铁三角营销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的需求和痛点,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将公司技术能力和客户信息化发展战略进行对标,有效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和粘性。公司还与战略级客户进行联合创新,不断探索如何将公司的新技术应用在行业新的业务需求中,不断输出新的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给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引领行业发展。
4、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具备以软件平台为核心,软硬件一体,前期咨询、中期集成、后期运维,全方位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能力。公司多年来骨干人员保持稳定,既确保了售后服务的质量,又为提高客户的满意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对客户来说极其重要,同时,一旦业务需求变化,已上线的系统必须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对此,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来确保运维阶段的快速响应及优质服务。公司自主研发的运维管理和服务平台可对运行中的客户软件系统的稳定性、性能、安全等进行自动化实时监控,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依靠“驻场维护+统一呼叫中心+运维支撑中心”的“三合一”立体服务团队,公司得以高效应对售后服务中的各类问题,并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对软件问题进行受理登记、任务分配、任务处置、监督回访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快速解决系统运行中的各类问题,敏捷应对客户的各类服务需求。
5、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方向,对行业有着非常透彻的理解,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大量客户资源。多年的行业积累和全国范围的项目实践帮助公司在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过程中,动态地理解细分行业的特点及需求,提高了公司竞争力。
6、品牌优势
公司在软件开发、实施方面通过了多个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包括获得CMMIL5认证评估、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定、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等证书,并获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等奖项。
公司还多次参加“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数字中国”、“数博会”、“住建部工改项目研讨会”等重量级行业会议,并在相应分论坛上作专题发言,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同时,公司在智慧招采领域市占率较高;在政务大数据、政务服务等智慧政务细分领域完成了大量省级项目和标杆项目;在建筑软件市场新点系列软件强大的投标服务功能给用户留下深刻印象。公司精准的市场营销、知名的标杆性项目和较高的市场地位使新点在上述细分领域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迭代风险
行业的发展趋势表现为云计算、云储存的运用程度日益加深,AI技术开始运用于智能审批、卷宗分析等领域。
如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把握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领域的发展趋势,对技术路线做出合理安排或转型,在平台研究与项目实施上形成快速互动与良性循环,将可能会延缓公司在关键技术和关键应用上的研究开发进度,导致公司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技术落后的风险。
2、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软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为52,553.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61%,发生的研发费用直接影响公司当年的净利润水平。公司会对一些新技术进行预研,
待技术成熟后应用至产品中,然而由于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及研发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多,既包括大型软件业上市公司,也包括小型地方性软件定制企业。未来,随着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与行业内具有技术、品牌、人才和资金优势的厂商之间的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
2、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引起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受该类客户的采购周期影响,这些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招标,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再进行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因此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为政府客户及企事业单位的验收高峰期,也是收入确认的主要期间。同时,由于员工工资性支出所占比重较高,造成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比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更为明显。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40,823.53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销售额逐年扩大、客户类型不断增加,信用风险的管控难度将增大,未来坏账风险可能增加。
2、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3,444.75万元。行业经营特性导致公司的软件类在建项目金额较大,如果公司搭建的软件平台最终未能通过客户验收,会导致该部分合同履约成本难以回收,造成存货减值,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用户对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存在潜在竞争者参与行业竞争的可能性,可能面临与新进入竞争者进行竞争的风险,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下滑。
2、政策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面向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多为国有),客户的经营会受政府指导性意见影响,可能存在客户需求因新政策的出台有变化的可能,公司如无法紧跟政策及客户需求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来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可能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主要股东经过充分协商后可能仍存在意见分歧,导致决策效率不佳的风险;或因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招致“门口的野蛮人”觊觎,导致公司陷入股权争夺战,使企业经营和管理受到干扰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8%。2022年公司的整体毛利率为66.00%,比上年同期增加0.05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24,267,467.71 | 2,794,438,645.49 | 1.07 |
营业成本 | 960,284,043.72 | 951,594,700.21 | 0.91 |
销售费用 | 691,984,104.27 | 600,737,794.38 | 15.19 |
管理费用 | 183,577,273.14 | 229,536,913.74 | -20.02 |
财务费用 | -12,260,380.94 | -5,048,621.1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25,530,683.12 | 488,996,865.03 | 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57,938.50 | 194,010,319.06 | -51.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223,201.79 | -3,437,416,389.3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01,055.14 | 3,820,382,444.74 | -104.66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扩充销售团队、拓展市场活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组织管理变革,人才结构调整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理财投入与赎回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初募集资金到账及本期支付股利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内容。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软件类 | 2,823,349,492.94 | 959,454,438.47 | 66.02 | 1.04 | 0.83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合计 | 2,823,349,492.94 | 959,454,438.47 | 66.02 | 1.04 | 0.83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智慧招采 | 1,221,700,644.30 | 387,548,001.24 | 68.28 | 14.93 | 21.65 | 减少1.75个百分点 |
智慧政务 | 1,234,289,161.18 | 489,898,573.63 | 60.31 | -7.37 | -6.81 | 减少0.24个百分点 |
数字建筑 | 367,359,687.46 | 82,007,863.60 | 77.68 | -7.89 | -23.58 | 增加4.59个百分点 |
合计 | 2,823,349,492.94 | 959,454,438.47 | 66.02 | 1.04 | 0.83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 (%) | ||||
东北 | 184,926,021.00 | 56,149,667.82 | 69.64 | 40.72 | 71.84 | 减少5.50个百分点 |
华北 | 175,195,401.53 | 64,178,612.74 | 63.37 | -2.77 | -7.95 | 增加2.07个百分点 |
华东 | 1,367,593,137.74 | 422,965,847.45 | 69.07 | -6.68 | -7.18 | 增加0.17个百分点 |
华南 | 149,997,116.08 | 58,257,334.33 | 61.16 | 48.41 | 53.92 | 减少1.39个百分点 |
华中 | 333,258,378.80 | 128,785,740.89 | 61.36 | 6.97 | 3.18 | 增加1.42个百分点 |
西北 | 320,321,949.46 | 140,733,875.72 | 56.06 | 11.29 | 31.59 | 减少6.78个百分点 |
西南 | 292,057,488.33 | 88,383,359.52 | 69.74 | -7.81 | -28.66 | 增加8.85个百分点 |
合计 | 2,823,349,492.94 | 959,454,438.47 | 66.02 | 1.04 | 0.83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2,823,349,492.94 | 959,454,438.47 | 66.02 | 1.04 | 0.83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合计 | 2,823,349,492.94 | 959,454,438.47 | 66.02 | 1.04 | 0.83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022年公司开展组织变革,组建了交易、政务、建设三大BG,为了方便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特将产品按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进行分类展示。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用硬件设备主要通过外购方式取得,无产、销量指标。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软件类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446,585,645.2 | 46.54 | 553,218,897.8 | 58.14 | -19.28 | |
人工成本 | 446,018,871.3 | 46.49 | 338,814,051.7 | 35.60 | 31.64 | ||
其他项目费用 | 66,849,922.0 | 6.97 | 59,561,750.8 | 6.26 | 12.24 | ||
合计 | 959,454,438.47 | 100.00 | 951,594,700.21 | 100.00 | 0.8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智慧招采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177,391,506.47 | 18.49 | 151,769,011.59 | 15.95 | 16.88 | |
人工成本 | 185,879,992.81 | 19.37 | 145,105,137.08 | 15.25 | 28.10 | ||
其他项目费用 | 24,276,501.94 | 2.53 | 21,713,228.00 | 2.28 | 11.81 | ||
智慧政务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226,995,923.38 | 23.66 | 323,016,980.80 | 33.94 | -29.73 | |
人工成本 | 225,225,925.45 | 23.47 | 168,490,982.85 | 17.71 | 33.67 | ||
其他项目费用 | 37,676,724.79 | 3.93 | 34,186,097.46 | 3.59 | 10.21 | ||
数字建筑 | 外购材料及服务成本 | 42,198,215.35 | 4.40 | 78,432,905.38 | 8.24 | -46.20 | |
人工成本 | 34,912,953.00 | 3.64 | 25,217,931.72 | 2.65 | 38.44 | ||
其他项目费用 | 4,896,695.28 | 0.51 | 3,662,425.33 | 0.39 | 33.70 | ||
合计 | 959,454,438.47 | 100.00 | 951,594,700.21 | 100.00 | 0.8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立子公司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7,756.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2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1 | 3,951.46 | 1.40 | 否 |
2 | 客户2 | 3,916.11 | 1.39 | 否 |
3 | 客户3 | 3,537.41 | 1.25 | 否 |
4 | 客户4 | 3,305.45 | 1.17 | 否 |
5 | 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46.37 | 1.08 | 否 |
合计 | / | 17,756.80 | 6.2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中,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新增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649.2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9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1 | 2,455.10 | 4.41 | 否 |
2 | 供应商2 | 1,849.09 | 3.32 | 否 |
3 | 供应商3 | 995.79 | 1.79 | 否 |
4 | 陕西雅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90.05 | 1.42 | 否 |
5 | 供应商5 | 559.25 | 1.00 | 否 |
合计 | / | 6,649.28 | 11.9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中,陕西雅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新增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销售费用 | 691,984,104.27 | 600,737,794.38 | 15.19 |
管理费用 | 183,577,273.14 | 229,536,913.74 | -20.02 |
财务费用 | -12,260,380.94 | -5,048,621.12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525,530,683.12 | 488,996,865.03 | 7.47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92,421,540.64 | 2,807,526,883.79 | -0.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99,063,602.14 | 2,613,516,564.73 | 3.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57,938.50 | 194,010,319.06 | -51.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55,909,312.07 | 2,187,913,241.59 | 309.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68,132,513.86 | 5,625,329,630.95 | 62.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223,201.79 | -3,437,416,389.3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4,007,016,745.30 | -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8,101,055.14 | 186,634,300.56 | -4.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01,055.14 | 3,820,382,444.74 | -104.66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比例(%) | ||||||
应收票据 | 22,625,700.57 | 0.33 | 12,176,502.18 | 0.19 | 85.81 | 主要系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8,867,146.77 | 0.56 | 200,000.00 | 0.00 | 19,333.57 | 主要系应收票据重分类金额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39,648,465.89 | 0.58 | 11,540,582.20 | 0.18 | 243.56 | 主要系应收账款重分类金额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90,529,776.61 | 1.31 | 11,292,195.48 | 0.17 | 701.70 | 主要系中央研究院一期和辽宁新点办公楼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2,335,796.26 | 0.32 | 5,642,043.04 | 0.09 | 295.88 | 主要系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6,601,359.36 | 0.10 | 2,606,577.82 | 0.04 | 153.26 | 主要系装修工程完工本期结转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625,990.70 | 0.79 | 15,079,793.00 | 0.23 | 262.25 | 主要系应收账款重分类金额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60,043.13 | 0.15 | 2,469,917.78 | 0.04 | 331.60 | 主要系租赁负债重分类金额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95,022.43 | 0.02 | 8,481,943.02 | 0.13 | -87.09 | 主要系应收票据重分类金额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8,386,326.03 | 0.12 | 2,374,605.35 | 0.04 | 253.17 | 主要系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51,814.18 | 0.13 | 4,808,363.57 | 0.07 | 92.41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703,312.94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5,703,312.94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3,3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9,397.16 | 27,839.02 | 33,639.74 | 16,750.53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100.00 | 3,01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4,514.60 | 14,683.59 | 11,187.54 | 3,802.87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608.90 | -943.08 | 486.01 | -376.11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357.03 | -9,884.60 | 7,178.35 | -3,972.40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3,165.83 | -7,658.27 | 3,716.66 | -1,597.93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2,509.17 | -1,539.98 | 1,830.09 | -1,609.36 |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 | /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971.73 | -2,021.81 | 1,460.31 | -2,021.81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12.28 | -1,612.53 | 687.22 | -1,612.53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55.08 | -0.03 | / | -0.03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 所处行业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以数字化服务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使命,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搭建舞台”作为企业价值观,致力成为行业数字化的领航者。
在总体发展战略上,公司聚焦政府、招采、建筑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以数据+智能为驱动,以可落地场景为抓手,持续创新用户价值;从软件产品向全链条服务延伸,从项目交付向云化服务、持续运营转变;同时发挥公司三大核心业务的关联优势,为业务交叉客户打造领先的融合解决方案,提升公司总体优势,成为行业数字化领航者。
智慧招采业务,以促进智慧招采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参与交易的主体为服务对象,基于“市场化”核心,融合能力服务、产品服务、生态服务于一体,构建“核心能力+终端应用”的盈利模式,持续深耕,做交易主体综合服务提供商,让每笔交易更轻松。智慧政务业务,聚焦数字政府核心业务,持续深耕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等全局应用,同时通过“数据服务+行业知识服务”赋能数字政府全链条。数字建筑业务,利用数据+算法,搭建以成本、质量、安全管控为核心的面向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以政府监管为引领,强化政府、企业之间的各方业务协同,助力建筑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保持公司总体业绩的稳步增长。
2、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业务板块,在做强核心业务的基础上,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
智慧招采:以数字化驱动,打造综合能力服务平台,通过产品架构升级、拓宽业务范围、拓展市场化运营服务、创新监管方式等措施,实现监管智慧化、服务标准化,交易市场化(交易系统、工具市场化)、专业化,通过数据服务增值可持续,实现客户价值和商业价值。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和企业招标采购业务稳定增长,重点布局新点能力平台以及市场化交易平台,通过结合区块链、大数据、AI等技术为现有产品提供支撑服务,助力公司营运收入占比提升。
智慧政务:在数字政府底座基础上,专注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全局应用,重点布局企业服务平台、云端导办、运管服、综合监管、政务数据应用等业务,通过做强重点业务的运
行和管理系统,做精选定高价值场景并快速推广,同时通过业务资产的沉淀,提升内外部应用体系的智能化水平。数字建筑:全力扩大质安监业务市场占有率,打造政企协同的监管新模式;聚焦以造价软件为核心产品的成本相关业务领域,提供多方协同的整体解决方案。
3、市场营销方面
进一步细化市场布局,全面开展“一区一策”的布局 ,持续深化客户管理,创新市场推广方式,搭建数字化营销管理体系,实现销售业务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4、技术研发方面
重点围绕新点应用开发底座、“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聚通用”智慧政务大数据管理平台、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等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目标进行产品和技术的研发。
5、内部管理方面
公司将以“价值”为导向牵引公司内部管理优化工作,通过内部工作的流程化、标准化,持续提升客户洞察、营销管理、项目交付、售后服务、内部经营管理分析等工作的后台化、专业化。同时持续深化现有IPD、LTC、BLM、PMO、ITR、AT/ST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干部管理体系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公司总体经营管理能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规范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了《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有效配合,独立董事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活动,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加深了对公司治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帮助董事、监事、高管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提高公司决策和管理的规范性。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2/17 | www.sse.com.cn | 2022/2/18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5/17 | www.sse.com.cn | 2022/5/18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2/15 | www.sse.com.cn | 2022/12/16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曹立斌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0/1/19 | 2025/12/14 | 35,413,290 | 35,413,290 | 0 | / | 162.39 | 否 |
黄素龙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2020/1/19 | 2025/12/14 | 31,478,535 | 31,478,535 | 0 | / | 155.02 | 否 |
李强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1 | 2020/1/19 | 2025/12/14 | 21,641,400 | 21,641,400 | 0 | / | 154.98 | 否 |
何胜旗 | 董事(离任) | 男 | 47 | 2020/1/19 | 2022/1/17 | 0 | 0 | 0 | / | 0 | 是 |
季忠明 | 董事 | 男 | 49 | 2022/2/17 | 2025/12/14 | 0 | 0 | 0 | / | 0 | 是 |
孙卫权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6 | 是 |
周洪斌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2 | 2020/4/28 | 2022/12/15 | 0 | 0 | 0 | / | 5.75 | 否 |
陈立平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2/12/15 | 2025/12/14 | 0 | 0 | 0 | / | 0.25 | 否 |
顾莉莉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2020/4/28 | 2025/12/14 | 0 | 0 | 0 | / | 6.00 | 否 |
李强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50 | 2020/1/19 | 2022/12/15 | 2,557,665 | 2,557,665 | 0 | / | 51.13 | 否 |
吴健 | 监事(离任) | 男 | 51 | 2020/1/19 | 2022/12/15 | 0 | 0 | 0 | / | 0 | 是 |
陈洲 |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2/12/15 | 2025/12/14 | 0 | 0 | 0 | / | 130.68 | 否 |
蒋晓峰 | 监事 | 男 | 57 | 2022/12/15 | 2025/12/14 | 0 | 0 | 0 | / | 0 | 是 |
张竺斌 | 职工监事 | 男 | 43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91.90 | 否 |
朱斌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0/1/19 | 2025/12/14 | 2,951,190 | 2,951,190 | 0 | / | 146.70 | 否 |
朱明华 | 副总经理 | 女 | 55 | 2020/1/19 | 2025/12/14 | 2,951,190 | 2,951,190 | 0 | / | 137.64 | 否 |
何永龙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2/5/17 | 2025/12/14 | 2,557,665 | 2,557,665 | 0 | / | 168.81 | 否 |
戴静蕾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3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72.03 | 否 |
季琦 | 财务总监 | 男 | 43 | 2020/1/19 | 2025/12/14 | 0 | 0 | 0 | / | 71.13 | 否 |
徐国春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0/4/28 | 不适用 | 2,360,903 | 2,360,903 | 0 | / | 107.50 | 否 |
潘宇龙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0/4/28 | 不适用 | 0 | 0 | 0 | / | 99.38 | 否 |
徐健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0/4/28 | 不适用 | 0 | 0 | 0 | / | 78.19 | 否 |
袁勋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20/4/28 | 不适用 | 0 | 0 | 0 | / | 106.83 | 否 |
周剑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0 | 2020/4/28 | 不适用 | 0 | 0 | 0 | / | 92.0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01,911,838 | 101,911,838 | 0 | / | 1844.3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曹立斌 |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无锡电器厂技术人员,无锡华光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工业控制器开发人员,张家港外贸公司员工,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专员,张家港外经贸局办事员,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黄素龙 | 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沙洲职业工学院电子系教师,张家港市自动化工程公司副经理,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公司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 |
李强 |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工业管理工程双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张家港市自动化研究所工控部副经理,张家港市信息网络中心技术部主任,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
何胜旗(离任) |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梁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张家港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办事员、张家港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助理、张家港市财政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张家港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张家港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张家港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起任冶金工业园(锦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董事。 |
季忠明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张家港市税务(国税)局征管科科长,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孙卫权 | 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兴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苏州勤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7年9月至今历任苏州勤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所长,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周洪斌(离任) | 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副教授。曾任职沙洲职业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2019年1月起任电子信息工程系教研室主任,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陈立平 | 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1年6月至今任职沙洲职业工学院信息技术中心教师、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顾莉莉 | 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学位。曾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供销公司销售部内勤,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2021年1月起任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李强(女)(离任) | 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助理经济师。曾任张家港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纳,历任公司行政职员、行政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新点学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采购供应部经理。 |
吴健(离任) | 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曾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员、副经理,2004年3月至今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兼任江苏国泰江南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监事。 |
陈洲 | 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3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六部副经理、开发四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电子交易产品研发群总经理、电子交易产品线总经理,现任交易BG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蒋晓峰 | 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2006年1月至今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任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张竺斌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公共安全业务群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
朱斌 | 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历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朱明华 | 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电子政务事业部经理、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何永龙 | 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公司电子交易事业部兼建筑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兼任电子交易事业部/群总经理、电子交易业务群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交易BG总经理。 |
戴静蕾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学士,工程师。历任公司销售、行政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部经理。 |
季琦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工程师,高级测试工程师。历任测试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徐国春 | 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南大苏富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五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开发部总经理、研发群总经理、技术总监、战略和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建设BG联席总经理。 |
潘宇龙 | 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软件金领架构师、数据管理从业人员。曾任美荻特光电医疗软件(上海)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一部经理助理、开发八部副经理 、开发十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基础支撑研发群总经理、大数据产品线总经理,现任区域分公司总经理。 |
徐健 | 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员。曾任联鼎(南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苏州孔雀电子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5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四部副经理、开发九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电子交易项目研发群总经理、数字建设产品线总经理。 |
袁勋 |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三部 |
副经理、开发一部经理、开发部副总经理、政务服务研发群总经理、政务服务产品线总经理,现任政务BG联席总经理。 | |
周剑峰 |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金领架构师、中级软件设计师。曾上海天源迪科计算机有限公司程序员,历任公司程序员、开发八部经理助理、开发四部经理助理、开发四部经理、电子交易产品研发群副总经理、基础支撑研发群副总经理,现任中央研究院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立斌 | 百胜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 | 至今 |
百胜壹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肆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伍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百胜陆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1月 | 至今 | |
蒋晓峰 | 恒兴投资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12年11月 | 至今 |
戴静蕾 | 亿瑞咨询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立斌 | 张家港信息化协会 | 会长 | / | / |
李强(男) | 中国信息协会 | 常务理事 | / | / |
苏州国泰数字政府研究院 | 法人代表 | / | / | |
何胜旗(离任) | 苏州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7月 | 2022年1月 |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7月 | 2022年12月 | |
冶金工业园(锦丰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局长 | 2021年2月 | 2022年3月 | |
张家港市财政局 | 党委副书记 | 2022年3月 | 至今 | |
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主任 | 2022年3月 | 至今 | |
季忠明 | 张家港市税务(国税)局 | 征管科科长 | 2012年12月 | 2019年9月 |
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9年9月 | 2021年7月 | |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7月 | 2022年9月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至今 | |
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9月 | 至今 | |
孙卫权 | 张家港保税区方本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02年2月 | 至今 |
苏州勤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07年9月 | 至今 |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所长 | 2013年1月 | 至今 |
合伙)苏州勤业分所 | ||||
张家港市勤业财经培训学校 | 法人代表 | 2013年7月 | 至今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6月 | 至今 | |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至今 | |
周洪斌(离任) | 沙洲职业工学院 | 教研室主任 | 2019年1月 | 至今 |
陈立平 | 沙洲职业工学院 | 信息技术中心教师、主任 | 2001年6月 | 至今 |
顾莉莉 | 江苏海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0月 | 至今 |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1年1月 | 至今 | |
吴健(离任) |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8年5月 | 至今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4年3月 | 至今 | |
张家港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10月 | 至今 |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08年4月 | 至今 | |
江苏国泰江南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0年9月 | 至今 | |
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4月 | 至今 |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至今 |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至今 | |
张家港城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至今 | |
张家港锐弘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
张家港弘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5月 | 至今 | |
蒋晓峰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副总经理 | 2006年1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 公司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支付薪酬(董事职位不再另行支付薪酬);公司内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董事职位支付薪酬;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公司不予支付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工资标准支付薪酬 |
(监事职位不再另行支付薪酬),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公司不予支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由公司根据其承担的职责、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薪酬总额,由月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本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具体支付情况详见本节“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360.41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62.12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何胜旗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周洪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李强(女)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吴健 | 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季忠明 | 董事 | 选举 | 新任 |
陈立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新任 |
陈洲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新任 |
蒋晓峰 | 监事 | 选举 | 新任 |
何永龙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1/1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制定<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4/12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确认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4/2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8/2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10/27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11/2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12/1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议 | ||||||||
曹立斌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黄素龙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李强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何胜旗 (离任)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季忠明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孙卫权 | 是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周洪斌 (离任)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陈立平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顾莉莉 | 是 | 7 | 7 | 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孙卫权、顾莉莉、曹立斌 |
提名委员会 | 陈立平、顾莉莉、曹立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卫权、陈立平、曹立斌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曹立斌、黄素龙、李强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1/13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2/17 | 1.《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审工作总结的议案》 3.《关于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的议案》 4.《关于审阅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4/1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协商确定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4/20 | 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8/15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10/21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11/18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1/13 | 1.《关于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4/1 |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11/18 | 1.《关于审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2.《关于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2/12/15 |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1/28 | 1.《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确认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4/1 |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 | 无 |
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50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9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6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销售人员 | 1,666 |
研发人员 | 2,310 |
管理人员 | 748 |
实施人员 | 2,877 |
合计 | 7,6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92 |
本科 | 6,484 |
大专及以下 | 925 |
合计 | 7,60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股权激励。公司倡导“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执行“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 ”薪酬策略,致力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薪资参照任职资格、胜任能力、所担任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以多元化激励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发展现状,结合业务特点对不同业务线、职能部门采取不同的薪酬分配机制,以牵引价值创造为导向,向高绩效员工倾斜,激发员工创造价值潜能。通过评价体系,正确评价价值,合理分配价值。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岗位序列和员工级别的不同,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完整的培训体系,分层级分岗位制定培训计划:
针对新员工,公司制定了完整的课程体系,从企业文化的深入了解到通用业务技能的学习,使新员工能够快速的了解公司,融入公司,掌握通用技能,提高其职业素养。对于技术研发岗位,公司以追求专业为培训目标,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案例研讨活动和技术集训队,提升其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水平。对于销售岗位,持续组织销售业务技能培训,阶段性开展案例场景化演练和集中学习训练营,将业务和实战相结合,提升销售团队的营销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对于公司各层级管理干部,公司构建了不同层级的角色认知模型,制定了“干部转身计划”学习项目。通过学习项目,帮助管理干部学习、理解和继承核心价值观,促进干部掌握和运用管理方式方法,指导工作与实践,从而提升综合素质,增强管理水平,符合岗位要求。
对于中层管理者,公司制定了“黄埔计划”学习项目,围绕中层管理者角色认知模型,以帮助其快速掌握管理精髓,提升团队战斗力而开展的组织能力、战略能力、经营能力、资源整合四方面的课程及相关工作实践。
对于高层管理者,公司制定“商业领袖”学习项目,从战略思维、管理思维、产品思维、经营思维四个维度展开,以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强其决策、战略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为最终目的。
公司各部门全年组织培训场次超过7000多场,参与人员涵盖公司各个层级和岗位,持续为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助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179,137.25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667.89万元 |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198,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55%。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98,00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3,056,600.51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5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98,00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55 |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使实际经营管理行为与战略目标统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制定执行绩效考评机制,根据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公司在实践过程中,以工作业绩为重点,以责任目标为导向,实行过程监督,不断完善符合公司实情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同时公司还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了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共有10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对子公司进行管控,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其重要人事变动、重大经济活动均需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备案。公司通过财务报表、经营会议等方式掌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重视ESG体系的建设,在追求业绩、提升质量的同时,贯彻落实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要求,不断推进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将ESG理念融入日常经营活动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落实环保理念,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实现公司社会价值。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重视环境责任,积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论和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及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内部宣传和外部影响,提高员工降低能耗和环境保护意识;通过推行无纸化办公、节水节电等,倡导员工养成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履行环保职责。
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心系员工心系社会,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公司为员工提供行业知识、专业技能、管理类的各项培训、完善的绩效薪酬制度,保证内部管理和激励的客观性;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开展员工健康检查,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广泛开展文化活动和身心健康赋能服务等,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构建积极向上、相互尊重和信任、安全和谐的高品质工作环境;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理论学习、规范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凝聚力;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支持贫困偏远地区的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改善和贫困人群救助。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依法运作,分工明确、有效配合。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公司规范运作、高效决策和稳健经营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通过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体系和丰富的沟通反馈渠道,将公司长期价值和经营情况精准传递,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努力保障投资者权益。
未来,公司会持续践行发展战略与社会责任的结合,持续深化数字技术创新,持续构建行业“数据/知识/能力”服务,加速研发团队专业化发展,与客户紧密相连、与行业深度融合,以市场化选择促进资源高效配置,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潜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以数字化服务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业务对环境及自然资源并无重大影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立足数字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公司作为政企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领域,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智慧能力,助推构建更加阳光高效、智慧便捷、绿色低碳的行业体系,开拓科技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未来。
在智慧招采领域,“易采虹”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接入交易平台近400个,交易合作联盟进一步扩大,打破公共资源跨区域交易壁垒、优化交易服务,助力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建设;“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AI智能辅助评标等创新产品成功应用,将评标时间平均压缩45%以上,打造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席位化的新模式;创新推出“区块链+数字见证”“区块链+电子档案”等高价值解决方案,深化区块链在公告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为产业区块链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做出坚实支撑;聚力打造了集“服务、交易、监管”于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张网”,以新技术驱动农村产权交易行业数字化转型,驱动农村产权交易高速发展,助力擘画国家乡村振兴宏伟蓝图。在智慧政务领域,聚焦数字政府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台服务能力建设,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核心应用的研发,并加大了数据和智能技术的研发投入,打造了云端导办、一码通、城市问题智能治理等场景化应用,推动数字化治理体系变革,提升数字政府智能化水平,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建筑领域,强化端云协同,以造价云服务平台为核心,打通建设、财审、咨询、施工等相关方的成本管理全流程,助力造价数字化改革;聚焦质量和安全主题,迭代研发智慧工地、智慧燃气等产品,助力实现隐患排查和闭环管理,筑牢未来城市生命线的坚实基础;落地E-CIM平台与场景化应用,打造多个标杆项目,提升城市建设、运行与安全的深度和广度,为数字住建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12.14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14 | |
公益项目 | 6.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6.00 | |
救助人数(人) | 0 | |
乡村振兴 | 77.50 | |
其中:资金(万元) | 77.5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向江苏省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10万元,定向用于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奖教奖学、教育教学研究及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教育事业发展;向汨罗市教育基金会捐赠2
万元,定向用于汨罗市弼时镇教育事业发展;向张家港市益童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捐赠电脑,为困境儿童解决上网课难的问题,关心下一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此外公司还参加了“爱满港城”慈善事业,向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慈善会捐赠了6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为民解困解难。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决策部署,公司积极响应,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十九团、江苏省张家港市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巩留工作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红十字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红十字会、贵州省长顺县红十字会、江西省寻乌县红十字会、四川省红原县红十字会共计捐赠了77.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的道路整治、村容村貌改善、乡镇建设及特困户救助等事项,尽企业之力,助力乡村振兴。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也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接受现场调研等形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前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前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在“为员工搭建舞台”的企业文化指导下,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员工权益。公司依法依规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缴纳五险一金。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外,还提供健康体检、生日福利、旅游福利、重疾补助等各项员工福利。
为关注员工心声,公司搭建员工网上沟通平台,对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闭环处理,在互动中增进了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归属感。为保障女职工权益,及时了解收集产后女员工的需求,不断提升母婴室环境,为职场妈妈打造温馨港湾。为提升员工就餐体验,进行了员工餐饮市场化改革,完善员工自助就餐区建设。为改善员工住宿环境,对公司员工宿舍进行了单人间改造,并上线宿舍管理系统,规范公司住宿管理。为助力员工成长,公司建有“新点学堂”提供上千门管理、技术、行业知识等课程,为新员工制定启航计划,打造销售铁军训练营、销售精英训练营、铁三角作战队、技术领航集训队,强化内部协同作战能力,发挥人才优势,激活创新动力。为激励员
工发展,建立宽带薪酬体系及员工持股平台激励机制,提供管理、技术双通道晋升路径,提倡内部竞争。通过AT团队的集体决策机制,保证管理和激励的客观性,为员工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搭建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组织活力和创造力。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357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4.70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6,654.39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50.47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不断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积极制定并完善《采购规范》《供应商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供应商寻源、筛选与准入、绩效考核等环节的有序进行;定期从稳定、质量、成本、服务等角度评估遴选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供应链流程,提高供应链透明度,切实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公司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企业文化,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的需求出发,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持续创新用户价值。公司将客户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公司经营单元考核指标、企业文化建设和公司治理范围,通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推广落地、流程管控、调查回访等方式,在客户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约、变更、结算等环节重点审核和管控,并将上述关键流程固化到IT系统中。公司还设置了质量合规专员,对相关指标进行跟踪审核,确保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客户合同高质量按期交付,提升客户的价值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对客户的问题及投诉,我司通过IT系统进行全流程的管控,确保及时受理、处理和反馈。公司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客户满意度展开调查,通过报告数据,挖掘关键提升点,在经营分析会上进行讨论、优化、落实,不断提升交付服务水平、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产品安全开发全生命周期管控流程。基于公司制定的《新点软件安全基线标准》,在传统的软件开发流程中增加了安全要求,并借助自动化工具和人工审核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确保研发出的每一个软件产品都具有较高的安全防护能力。公司通过定期的模拟演练或持续的动态监测来发现产品漏洞,并及时推送补丁包进行修复,降低安全风险。此外,公司还建立了产品安全应急响应流程,来应对突发的安全事件,保障产品安全。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员员工的教育、重视培养党员储备人才,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扎实推进党建各项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强组织建设公司2003年成立党支部,2018年成立党总支,下设7个党支部,2022年8月升格为党委,同时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树立了公司组织建设的里程碑。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党员207名,正式党员增长10%,优秀员工入党积极性极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组织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助推数字经济过程中践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建活力为铭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动员公司党员群众凝心聚力继续奋斗,鼓励青年一代发扬红色传统,2022年6月公司开展了学党史党章知识竞赛活动,8月组织参观“沙钢党建馆”和“沙洲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营造了党员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和谐氛围。
强化理论学习
坚持“三会一课”常态化机制,依托新点学堂,采取集中学、自学、网络学以及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提升党员的政治意识和理论素养,有力地推动了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2022年10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二十大开幕式,聆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党建引领业务公司党组织始终坚持以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为目标,参与制定企业发展规划、项目开展、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等工作,引导企业铸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党建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2 | 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了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 | 通过新媒体平台制作并传播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文稿。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使整个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序化、系统化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回复邮件和答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提问,与投资者保持了畅通良好的沟通;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资料的存档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相关建议,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业绩说明会,较好地回答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等问题;同时,公司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累计投票制、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发言、提问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公司的最新信息,保证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还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管理,防止和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在开展投资者关系交流活动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规定进行,提升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成立归口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和运营。通过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律师,围绕企业科创属性,针对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常见问题,帮助了解知识产权类型及特点知识,解读企业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结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实际工作场景分析,提出预防方法和应对措施。公司内部建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工作规范,并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管控。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7项,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804项。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了信息安全部负责内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通过配备了防火墙、WAF、上网行为管理等安全设备来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公司通过了IS027001资质审核,并且积极响应国家等保2.0制度的推广。报告期内,公司更新《数据安全密级管理制度》《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内部重要信息系统通过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测评要求。此外,公司信息安全部每年会组织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攻防演练、风险评估等活动,以此推动公司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提升公司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立斌、黄素龙、朱明华及朱斌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 2021.11.17-2025.5.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李强(男)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半年后,如仍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本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 2021.11.17-2025.5.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5%;本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兼任监事的股东 | 兼任监事的股东李强(女)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 |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徐国春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其他自然人股东 | 股东陈俊荣、席益华、何永龙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4、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国泰国贸 | 股东国泰国贸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 2021.11.17-2025.5.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6、本公司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公司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华慧企业、亿瑞咨询及百胜企业 | 股东华慧企业、亿瑞咨询及百胜企业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企业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企业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恒兴投资 | 股东恒兴投资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公司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公司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2022.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张竺斌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管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戴静蕾及季琦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 2021.11.17-2025.5.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洲、潘宇龙、徐健、袁勋及周剑峰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确认并承诺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具体措施及承诺如下: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指收盘价)出现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时,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如下: 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应当在30日内开始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以此采取公司回购股份,主要股东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方案以稳定公司股价,回购或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主要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出现需稳定股价的情形时,必须履行所承诺的增持义务,在履行完强制增持义务后,可选择自愿增持。如该等方案、措施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主要股东以及其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予以支持。 (1)公司回购股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稳定股价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采取增持股份的措施,但应遵循下述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3、约束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方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终止条件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主要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其他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稳定股价预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 |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加强投资者回报,采取合法、合理措施进行回购。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主要股东 | 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积极支持发行人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加强投资者回报。 2、本公司/本人不得滥用权力,利用发行人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3、本公司/本人将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发行人股份,推动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并提供支持。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 | 发行人、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出具的《发行人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将通过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及权益保护等综合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架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且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随着未来规模扩张以及业务的增长,公司将不断深化内部治理完善,不断健全和优化内部控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已制定《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将严格实施相关利润分配制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努力提高所有股东的即期回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其他 | 主要股东 | 为公司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李强(男))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本企业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本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出具《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主要股东 | 公司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出具《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百胜壹、百胜贰、百胜叁、百胜肆、百胜伍及百胜陆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百胜壹、百胜贰、百胜叁、百胜肆、百胜伍及百胜陆的全体合伙人出具承诺: 本人在合伙企业持有的合伙份额在无锁定期限制的前提下,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只能向合伙企业内合伙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转让。 在本人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本人现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公司为明确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制定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决策和实施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因出现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按规定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事会应就其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60日内,董事会必须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变更 1、公司应以三年为周期,根据《公司章程》修订《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项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其他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出具《发行人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 |||||||
其他 | 发行人股东 | 发行人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李强(男)、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恒兴投资、陈俊荣、朱明华、朱斌、席益华、李强(女)、何永龙及徐国春出具《发行人股东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4)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在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如本人/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 (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主要股东 |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作为发行人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若本公司/本人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中未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由发行人将预计损失从当年或以后年度分配给本公司/本人的分红中扣除,并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人以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对上述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主要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控股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公司/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连带的赔偿责任。 3、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或本公司/本人构成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本承诺函对本公司/本人持续有效。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1年12月16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相关股东锁定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具体详见《新点软件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说明”。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6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坚、汪盈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张坚(6年)、汪盈(6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0.00 |
保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募集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 | 1,300,000,000.00 | 1,229,020,000.00 | 0 |
银行理财 | 募集资金 | 1,355,605,124.00 | 813,500,000.00 | 0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 | 887,000,000.00 | 493,230,000.00 | 0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1,205,000,000.00 | 827,000,000.00 | 0 |
信托产品 | 580,000,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2亿元来自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13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该议案已于2022年12月15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张家港农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0 | 2022/11/29 | 2023/5/2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 2.72% | / | / | / | 是 | 否 | / |
张家港农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9,330,000.00 | 2022/11/29 | 2023/11/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 2.80% | / | / | / | 是 | 否 | / |
张家港农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500,000.00 | 2022/9/6 | 2023/8/3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 4.40% | / | / | / | 是 | 否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4,000,425,000.00 | 3,827,268,179.49 | 2,900,000,000.00 | 3,827,268,179.49 | 1,827,962,140.47 | 47.76 | 1,218,277,940.47 | 31.8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 不适用 | 首发 | 209,686,500.00 | 209,686,500.00 | 97,502,857.02 | 46.50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29,796,600.00 | 229,796,600.00 | 187,170,357.83 | 81.45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191,010,000.00 | 191,010,000.00 | 112,003,693.69 | 58.64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04,726,900.00 | 204,726,900.00 | 120,964,893.99 | 59.09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 不适用 | 首发 | 180,188,800.00 | 180,188,800.00 | 81,958,690.59 | 45.48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04,767,600.00 | 204,767,600.00 | 129,495,667.07 | 63.24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200,139,400.00 | 200,139,400.00 | 83,555,017.56 | 41.75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不适用 | 首发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72,812,827.65 | 14.56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首发 | 370,000,000.00 | 370,000,000.00 | 54,813,935.07 | 14.81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首发 | 609,684,200.00 | 609,684,200.00 | 609,684,2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 | / | /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首发 | 0 | 927,268,179.49 | 278,000,000.00 | 29.98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 | / | / |
合计 | 不适用 | / | 2,900,000,000.00 | 3,827,268,179.49 | 1,827,962,140.47 | 47.76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2,205,452.54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35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毕。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2,849,310 | 79.65 | -29,899,725 | -29,899,725 | 232,949,585 | 70.5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2,083,643 | 18.81 | 62,083,643 | 18.8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00,765,667 | 60.84 | -29,899,725 | -29,899,725 | 170,865,942 | 51.7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2,361,409 | 27.99 | -29,899,725 | -29,899,725 | 62,461,684 | 18.9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8,404,258 | 32.85 | 108,404,258 | 32.8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7,150,690 | 20.35 | 29,899,725 | 29,899,725 | 97,050,415 | 29.4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7,150,690 | 20.35 | 29,899,725 | 29,899,725 | 97,050,415 | 29.4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30,000,000 | 100.00 | - | - | 33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于2022年5月17日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201,35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点软件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于2022年11月17日起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26,698,37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0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点软件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16,612,695 | 16,612,69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 2022/11/17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52,596 | 3,652,596 | 0 | 0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 2022/11/17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344,793 | 3,344,793 | 0 | 0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 2022/11/17 |
深圳市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62,280 | 2,062,280 | 0 | 0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 2022/11/17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1,026,010 | 1,026,010 | 0 | 0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 2022/11/17 |
网下限售股份 | 3,201,351 | 3,201,351 | 0 | 0 | 网下限售股份 | 2022/5/17 |
合计 | 29,899,725 | 29,899,725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73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36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0 | 62,083,643 | 18.81 | 62,083,643 | 62,083,64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曹立斌 | 0 | 35,413,290 | 10.73 | 35,413,290 | 35,413,29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黄素龙 | 0 | 31,478,535 | 9.54 | 31,478,535 | 31,478,53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强 | 0 | 21,641,400 | 6.56 | 21,641,400 | 21,641,4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0 | 20,657,835 | 6.26 | 20,657,835 | 20,657,835 | 无 | 0 | 其他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0 | 20,067,548 | 6.08 | 20,067,548 | 20,067,548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674,021 | 5.96 | 19,674,021 | 19,674,021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0 | 16,612,695 | 5.03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30,920 | 6,758,623 | 2.0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陈俊荣 | 0 | 3,934,755 | 1.19 | 3,934,755 | 3,934,75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16,612,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12,695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58,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8,62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0,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31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60,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0,232 | ||||||
深圳市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62,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2,280 | ||||||
中金公司-建设银行-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938,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8,22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4,6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4,699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 1,672,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2,585 | ||||||
大家资产-民生银行-大家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 1,511,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1,794 | ||||||
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量化17号资管产品 | 1,489,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9,91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立斌先生是百胜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0.151%。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2,083,643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曹立斌 | 35,413,2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黄素龙 | 31,478,535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李强 | 21,641,40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657,835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067,548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9,674,021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陈俊荣 | 3,934,755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9 | 朱明华 | 2,951,1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10 | 朱斌 | 2,951,1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立斌先生是百胜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0.151%。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52,596 | 2022/11/17 | -3,652,596 | 0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国泰新点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344,793 | 2022/11/17 | -3,344,793 | 0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062,280 | 2023/11/17 | 0 | 2,062,28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的股份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不存在某一股东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且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的股份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不存在某一股东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且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国泰国贸 | 顾春浩 | 1992/9/8 | 91320000134850828X | 80,000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百货的销售。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职业字[2023]24080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点软件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点软件,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三)所述,新点软件营业收入分为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 如财务报表六、(三十一)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022年度2,824,267,467.71元,2021年度2,794,438,645.49元,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考虑到公司收入逐年增长,且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新点软件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新点软件自销售订单审批至销售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中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访谈管理层并通过检查销售合同的条款,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进而评估新点软件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 |
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客户验收报告、结算单、银行资金流水等;
4、对主要客户函证交易额及往来余额;查验核
对银行流水及会计账簿信息;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我
们核对相关的合同、验收报告和资金流水,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四、其他信息
新点软件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点软件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点软件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点软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点软件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点软件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坚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盈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15,260,252.56 | 1,004,342,357.8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595,696,695.05 | 3,367,014,812.8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2,625,700.57 | 12,176,502.18 |
应收账款 | 七、5 | 1,408,235,270.21 | 1,116,270,595.6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8,867,146.77 | 20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27,509,540.63 | 37,109,545.7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1,807,700.01 | 43,957,433.08 |
其中:应收利息 | 10,411.80 | 365,935.35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34,447,507.12 | 455,145,234.12 |
合同资产 | 七、10 | 39,648,465.89 | 11,540,582.2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3,520,653.17 | 18,689,161.17 |
流动资产合计 | 6,357,618,931.98 | 6,066,446,224.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63,819,304.41 | 271,919,244.72 |
在建工程 | 七、22 | 90,529,776.61 | 11,292,195.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2,335,796.26 | 5,642,043.04 |
无形资产 | 七、26 | 78,597,133.84 | 83,691,924.2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601,359.36 | 2,606,577.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4,385,444.23 | 12,140,327.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4,625,990.70 | 15,079,793.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0,894,805.41 | 402,372,105.98 | |
资产总计 | 6,888,513,737.39 | 6,468,818,330.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82,351,808.86 | 227,067,374.8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24,874,098.53 | 466,969,157.4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26,351,130.44 | 340,194,260.09 |
应交税费 | 七、40 | 92,626,985.63 | 92,270,831.2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6,689,688.04 | 51,012,338.9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829,184.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660,043.13 | 2,469,917.7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95,022.43 | 8,481,943.02 |
流动负债合计 | 1,184,648,777.06 | 1,188,465,823.3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8,386,326.03 | 2,374,605.3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0,603,305.37 | 65,602,624.39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9,251,814.18 | 4,808,363.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8,241,445.58 | 72,785,593.31 | |
负债合计 | 1,272,890,222.64 | 1,261,251,416.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5,905,918.67 | 88,043,914.8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70,112,252.49 | 909,917,655.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15,623,514.75 | 5,207,566,914.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15,623,514.75 | 5,207,566,914.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88,513,737.39 | 6,468,818,330.85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72,824,523.83 | 933,383,066.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79,271,041.86 | 2,936,066,562.8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145,700.57 | 12,176,502.18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399,154,468.67 | 1,120,615,915.23 |
应收款项融资 | 38,867,146.77 | 200,000.00 | |
预付款项 | 25,939,715.56 | 34,912,813.5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865,590,627.06 | 679,782,607.04 |
其中:应收利息 | 10,411.80 | 365,935.35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38,233,579.56 | 485,182,303.39 | |
合同资产 | 39,246,170.10 | 11,540,582.2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697,400.79 | 17,068,173.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6,599,970,374.77 | 6,230,928,525.7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9,972,000.00 | 9,97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5,722,979.78 | 59,618,332.81 | |
在建工程 | 51,927,184.10 | 6,721,318.2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8,579,180.95 | 20,631,854.95 | |
无形资产 | 35,293,001.99 | 39,283,303.8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01,221.13 | 2,443,665.5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876,569.53 | 10,659,705.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665,164.66 | 15,079,793.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6,937,302.14 | 164,409,973.94 |
资产总计 | 6,856,907,676.91 | 6,395,338,499.6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44,089,303.51 | 268,216,549.5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10,114,639.17 | 459,548,536.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4,186,037.86 | 276,820,814.30 | |
应交税费 | 78,043,584.78 | 85,307,261.01 | |
其他应付款 | 98,823,677.98 | 42,578,656.4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829,184.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82,390.31 | 5,250,390.9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7,082.46 | 8,308,316.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7,576,716.07 | 1,146,030,525.9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935,261.60 | 14,629,613.2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7,715,241.00 | 64,701,423.34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91,846.59 | 4,808,363.5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542,349.19 | 84,139,400.13 | |
负债合计 | 1,378,119,065.26 | 1,230,169,926.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59,477,343.59 | 3,859,477,343.5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5,357,040.52 | 87,495,036.71 | |
未分配利润 | 1,153,954,227.54 | 888,196,193.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78,788,611.65 | 5,165,168,573.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56,907,676.91 | 6,395,338,499.68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24,267,467.71 | 2,794,438,645.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824,267,467.71 | 2,794,438,645.4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74,476,217.56 | 2,290,798,408.0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60,284,043.72 | 951,594,700.2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5,360,494.25 | 24,980,755.76 |
销售费用 | 七、63 | 691,984,104.27 | 600,737,794.3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83,577,273.14 | 229,536,913.74 |
研发费用 | 七、65 | 525,530,683.12 | 488,996,865.0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260,380.94 | -5,048,621.12 |
其中:利息费用 | 455,697.95 | 398,765.06 | |
利息收入 | 14,161,249.83 | 6,265,449.5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7,132,678.69 | 71,887,511.2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1,071,526.94 | 1,934,639.2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5,811,896.87 | 5,234,812.8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2,089,320.46 | -33,065,058.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082,960.35 | -5,090,730.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10,424.58 | 92,919.8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1,945,496.42 | 544,634,331.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5,571,485.94 | 16,552,476.8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0,715.26 | 2,529,017.8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7,396,267.10 | 558,657,790.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4,339,666.59 | 54,554,327.6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1.9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74 | 1.9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460,954,710.22 | 2,536,070,235.6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024,726,951.46 | 1,018,576,638.34 |
税金及附加 | 18,917,827.23 | 19,164,101.51 | |
销售费用 | 562,880,080.09 | 524,342,049.18 | |
管理费用 | 147,529,723.80 | 175,988,041.96 | |
研发费用 | 360,132,855.58 | 353,887,814.01 | |
财务费用 | -10,698,291.52 | -4,366,641.93 | |
其中:利息费用 | 897,418.10 | 977,657.12 | |
利息收入 | 12,273,310.09 | 6,023,017.42 | |
加:其他收益 | 66,928,239.61 | 62,254,108.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355,844.54 | 1,932,549.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544,882.10 | 4,286,562.8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599,831.68 | -7,802,526.5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978,863.74 | -5,090,730.6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3,371.91 | 91,806.4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0,969,206.32 | 504,150,001.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433,324.39 | 15,745,888.08 | |
减:营业外支出 | -956,746.91 | 2,529,017.8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4,359,277.62 | 517,366,871.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5,739,239.56 | 57,362,337.9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8,620,038.06 | 460,004,534.0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8,620,038.06 | 460,004,534.0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8,620,038.06 | 460,004,534.0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48,691,935.18 | 2,593,893,139.0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736,423.40 | 63,316,692.5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8,993,182.06 | 150,317,052.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92,421,540.64 | 2,807,526,883.7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4,248,869.82 | 597,855,084.9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66,935,090.57 | 1,253,376,996.0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7,375,405.92 | 260,600,826.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0,504,235.83 | 501,683,657.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99,063,602.14 | 2,613,516,564.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57,938.50 | 194,010,319.0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854,324,000.00 | 2,185,69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9,827,066.12 | 1,934,639.2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58,245.95 | 286,602.3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55,909,312.07 | 2,187,913,241.5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2,538,512.86 | 77,857,630.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65,594,001.00 | 5,547,472,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68,132,513.86 | 5,625,329,630.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223,201.79 | -3,437,416,389.3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57,016,745.3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7,016,745.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7,829,184.00 | 638,893.9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71,871.14 | 35,995,406.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8,101,055.14 | 186,634,300.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01,055.14 | 3,820,382,444.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6,966,318.43 | 576,976,374.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8,941,174.32 | 421,964,799.8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1,974,855.89 | 998,941,174.32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55,233,763.23 | 2,271,526,014.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506,446.59 | 53,979,067.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1,109,930.96 | 128,168,608.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2,850,140.78 | 2,453,673,690.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7,258,370.14 | 656,905,349.1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25,472,234.72 | 1,033,454,926.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3,089,431.41 | 228,418,990.2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4,534,167.46 | 827,703,534.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0,354,203.73 | 2,746,482,800.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95,937.05 | -292,809,110.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216,914,000.00 | 2,180,692,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7,021,772.14 | 1,932,549.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71,907.32 | 280,383.7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5,607,679.46 | 2,182,904,932.7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692,246.64 | 40,328,692.5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41,884,001.00 | 5,112,472,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10,576,247.64 | 5,152,800,692.5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968,568.18 | -2,969,895,759.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57,016,745.3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7,016,745.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7,829,184.00 | 638,893.9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25,104.76 | 35,995,406.6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754,288.76 | 186,634,300.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754,288.76 | 3,820,382,444.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2,226,919.89 | 557,677,574.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7,981,882.58 | 370,304,307.8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5,754,962.69 | 927,981,882.58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88,043,914.86 | 909,917,655.79 | 5,207,566,914.24 | 5,207,566,914.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88,043,914.86 | 909,917,655.79 | 5,207,566,914.24 | 5,207,566,914.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862,003.81 | 360,194,596.70 | 408,056,600.51 | 408,056,600.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3,056,600.51 | 573,056,600.51 | 573,056,600.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862,003.81 | -212,862,003.81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862,003.81 | -47,862,003.8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35,905,918.67 | 1,270,112,252.49 | 5,615,623,514.75 | 5,615,623,514.75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7,500,000.00 | 134,837,164.10 | 42,043,461.46 | 451,814,646.16 | 876,195,271.72 | 876,195,271.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7,500,000.00 | 134,837,164.10 | 42,043,461.46 | 451,814,646.16 | 876,195,271.72 | 876,195,271.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500,000.00 | 3,744,768,179.49 | 46,000,453.40 | 458,103,009.63 | 4,331,371,642.52 | 4,331,371,642.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4,103,463.03 | 504,103,463.03 | 504,103,463.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500,000.00 | 3,744,768,179.49 | 3,827,268,179.49 | 3,827,268,179.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500,000.00 | 3,744,768,179.49 | 3,827,268,179.49 | 3,827,268,179.4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000,453.40 | -46,000,453.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000,453.40 | -46,000,453.4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88,043,914.86 | 909,917,655.79 | 5,207,566,914.24 | 5,207,566,914.24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87,495,036.71 | 888,196,193.29 | 5,165,168,573.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87,495,036.71 | 888,196,193.29 | 5,165,168,573.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862,003.81 | 265,758,034.25 | 313,620,038.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8,620,038.06 | 478,620,038.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862,003.81 | -212,862,003.81 | -16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862,003.81 | -47,862,003.8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5,000,000.00 | -165,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35,357,040.52 | 1,153,954,227.54 | 5,478,788,611.65 |
项目 | 2021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7,500,000.00 | 114,709,164.10 | 41,494,583.31 | 474,192,112.69 | 877,895,860.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7,500,000.00 | 114,709,164.10 | 41,494,583.31 | 474,192,112.69 | 877,895,860.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500,000.00 | 3,744,768,179.49 | 46,000,453.40 | 414,004,080.60 | 4,287,272,713.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0,004,534.00 | 460,004,534.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500,000.00 | 3,744,768,179.49 | 3,827,268,179.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500,000.00 | 3,744,768,179.49 | 3,827,268,179.4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000,453.40 | -46,000,453.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000,453.40 | -46,000,453.4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87,495,036.71 | 888,196,193.29 | 5,165,168,573.59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概况: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政企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围绕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业务领域,为各级政府部门、大型集团企业及相关行业单位提供从规划咨询、应用软件与智能设备研发、实施交付到持续运营维护的全方位服务。新点软件拥有7000余名员工,在苏州、合肥、郑州等地设有六大区域总部(资源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沈阳、长沙、杭州等地成立了二十三大区域分公司,并设立了建筑企业、数字建设、交易云服务三个业务板块的十大条线分公司。自有办公面积近11万平方米,销售与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除港澳台)。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消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分步处置子公司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 合并程序/(2)处置子公司/1)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
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
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7 | 5.00 | 13.57-31.67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3-5 |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按确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
提供服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本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分为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
(1)软件类收入
公司软件平台收入是在公司自主研发软件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或依据客户委托进行定制开发,开发完成后由客户进行验收确认。公司的软件平台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化软件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或定制开发,并实施软件测试、安装和交付。因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软件平台实施完成并经客户最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的计价软件属于较为标准化的软件产品,公司在客户收到计价软件,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款的依据后确认收入。
(2)运营维护类收入
运营维护类收入,主要指平台运营服务收入和维护服务收入。
平台运营服务收入,是公司通过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为使用主体实现技术咨询、维护、辅助清标、评标等支撑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公司根据给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使用主体的按次服务已提供,收到服务价款或者取得收款依据后确认收入。
维护服务收入,是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供维护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
(3)智能化设备销售收入
智能化设备为公司自主研发、集软硬件为一体的产品,按合同约定在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4)智能化工程收入
智能化工程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弱电工程设计、监控、门禁、防盗、消防等工程施工实现的相关收入。公司在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无。
5.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无。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自有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政策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 国家统一会计政策 | 无 |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 国家统一会计政策 | 无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9%、6%、5%、3%、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10% |
注:公司智能化工程类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政策执行。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0%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15%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6135),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年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预期2022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软件企业标准,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的相关规定减按1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32005935),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6413),有效期三年,2022年度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镇江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5%,上述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在2022年度减按2.5%的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等规定,企业在2018-2020年度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依法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的规定,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 39 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868.23 | 140,014.17 |
银行存款 | 701,966,987.66 | 998,801,160.15 |
其他货币资金 | 5,703,312.94 | 5,401,183.57 |
小计 | 707,678,168.83 | 1,004,342,357.89 |
应计利息 | 7,582,083.73 | |
合计 | 715,260,252.56 | 1,004,342,357.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5,703,312.94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95,696,695.05 | 3,367,014,812.81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595,696,695.05 | 3,367,014,812.81 |
合计 | 3,595,696,695.05 | 3,367,014,812.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605,700.57 | 11,516,252.18 |
商业承兑票据 | 2,020,000.00 | 660,250.00 |
合计 | 22,625,700.57 | 12,176,502.1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36,607.37 | 55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736,607.37 | 55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805,700.57 | 100.00 | 180,000.00 | 22,625,700.57 | 12,211,252.18 | 100.00 | 34,750.00 | 12,176,502.18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05,700.57 | 90.35 | 20,605,700.57 | 11,516,252.18 | 94.31 | 11,516,252.18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00,000.00 | 9.65 | 180,000.00 | 8.18 | 2,020,000.00 | 695,000.00 | 5.69 | 34,750.00 | 5.00 | 660,250.00 |
合计 | 22,805,700.57 | / | 180,000.00 | / | 22,625,700.57 | 12,211,252.18 | / | 34,750.00 | / | 12,176,502.1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05,700.57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00,000.00 | 180,000.00 | 8.18 |
合计 | 22,805,700.57 | 18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750.00 | 145,250.00 | 180,000.00 | ||
合计 | 34,750.00 | 145,250.00 | 18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933,354,988.17 |
1年以内小计 | 933,354,988.17 |
1至2年 | 362,917,178.18 |
2至3年 | 192,890,486.68 |
3至4年 | 74,031,557.65 |
4至5年 | 17,946,412.54 |
5年以上 | 12,383,412.25 |
合计 | 1,593,524,035.4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3,524,035.47 | 100.00 | 185,288,765.26 | 1,408,235,270.21 | 1,242,353,437.88 | 100.00 | 126,082,842.21 | 1,116,270,595.67 | ||
其中: | ||||||||||
预期信用损失 | 1,593,524,035.47 | 100.00 | 185,288,765.26 | 11.63 | 1,408,235,270.21 | 1,242,353,437.88 | 100.00 | 126,082,842.21 | 10.15 | 1,116,270,595.67 |
合计 | 1,593,524,035.47 | / | 185,288,765.26 | / | 1,408,235,270.21 | 1,242,353,437.88 | / | 126,082,842.21 | / | 1,116,270,595.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33,354,988.17 | 46,662,629.00 | 5.00 |
1-2年 | 362,917,178.18 | 36,291,717.81 | 10.00 |
2-3年 | 192,890,486.68 | 38,578,097.34 | 20.00 |
3-4年 | 74,031,557.65 | 37,015,778.83 | 50.00 |
4-5年 | 17,946,412.54 | 14,357,130.03 | 80.00 |
5年以上 | 12,383,412.25 | 12,383,412.25 | 100.00 |
合计 | 1,593,524,035.47 | 185,288,765.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6,082,842.21 | 61,282,879.05 | 2,076,956.00 | 185,288,765.26 | ||
合计 | 126,082,842.21 | 61,282,879.05 | 2,076,956.00 | 185,288,765.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76,956.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7,058,617.59 | 1.70 | 1,352,930.88 |
客户2 | 26,753,367.44 | 1.68 | 1,809,329.36 |
客户3 | 25,168,743.32 | 1.58 | 2,516,874.33 |
客户4 | 23,313,301.38 | 1.46 | 2,324,349.85 |
客户5 | 20,891,846.12 | 1.31 | 1,044,592.31 |
合计 | 123,185,875.85 | 7.73 | 9,048,076.7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8,867,146.77 | 200,000.00 |
合计 | 38,867,146.77 | 2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846,617.94 | 64.87 | 34,439,829.69 | 92.81 |
1至2年 | 9,028,592.62 | 32.82 | 2,669,716.06 | 7.19 |
2至3年 | 634,330.07 | 2.31 | ||
合计 | 27,509,540.63 | 100.00 | 37,109,545.7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3,854,867.20 | 14.01 |
供应商2 | 1,358,677.16 | 4.94 |
供应商3 | 1,059,407.13 | 3.85 |
供应商4 | 954,181.42 | 3.47 |
供应商5 | 747,322.14 | 2.72 |
合计 | 7,974,455.05 | 28.9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0,411.80 | 365,935.35 |
其他应收款 | 51,797,288.21 | 43,591,497.73 |
合计 | 51,807,700.01 | 43,957,433.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0,411.80 | 365,935.35 |
合计 | 10,411.80 | 365,935.35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1,638,455.75 |
1年以内小计 | 41,638,455.75 |
1至2年 | 9,951,157.24 |
2至3年 | 1,682,208.70 |
3至4年 | 5,340,600.90 |
4至5年 | 582,371.00 |
5年以上 | 2,377,874.31 |
合计 | 61,572,667.90 |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1,189,399.13 | 43,759,621.77 |
员工备用金 | 4,167,189.59 | 4,244,527.94 |
个人社保 | 6,207,721.04 | 4,689,036.30 |
其他 | 8,358.14 | 12,500.00 |
合计 | 61,572,667.90 | 52,705,686.01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9,114,188.28 | 9,114,188.28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61,191.41 | 661,191.4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9,775,379.69 | 9,775,379.6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9,114,188.28 | 661,191.41 | 9,775,379.69 | |||
合计 | 9,114,188.28 | 661,191.41 | 9,775,379.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押金保证金 | 7,000,000.00 | 1年以内 | 11.37 | 350,000.00 |
单位2 | 押金保证金 | 4,745,500.00 | 2年以内 | 7.71 | 474,550.00 |
单位3 | 押金保证金 | 3,748,241.40 | 4年以内 | 6.09 | 847,557.86 |
单位4 | 押金保证金 | 2,198,200.00 | 1年以内 | 3.57 | 109,910.00 |
单位5 | 押金保证金 | 1,367,700.00 | 1年以内 | 2.22 | 68,385.00 |
合计 | / | 19,059,641.40 | / | 30.96 | 1,850,402.86 |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49,584.61 | 103,771.35 | 1,945,813.26 | 6,028,400.16 | 246,410.29 | 5,781,989.87 |
在产品 | 428,531,577.37 | 16,871,634.06 | 411,659,943.31 | 428,400,549.55 | 7,657,358.04 | 420,743,191.51 |
库存商品 | 14,456,032.23 | 1,060,507.19 | 13,395,525.04 | 20,557,144.46 | 973,113.37 | 19,584,031.09 |
周转材料 | 1,039,491.89 | 14,541.67 | 1,024,950.22 |
发出商品 | 6,421,275.29 | 6,421,275.29 | 9,054,772.08 | 18,750.43 | 9,036,021.65 | |
合计 | 452,497,961.39 | 18,050,454.27 | 434,447,507.12 | 464,040,866.25 | 8,895,632.13 | 455,145,234.1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6,410.29 | -142,638.94 | 103,771.35 | |||
在产品 | 7,657,358.04 | 14,265,547.59 | 5,051,271.57 | 16,871,634.06 | ||
库存商品 | 973,113.37 | 87,393.82 | 1,060,507.19 | |||
周转材料 | 14,541.67 | 14,541.67 | ||||
发出商品 | 18,750.43 | -18,750.43 | ||||
合计 | 8,895,632.13 | 14,206,093.71 | 5,051,271.57 | 18,050,454.27 |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或者单个项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一年以内结算的合同资产 | 44,493,196.34 | 4,844,730.45 | 39,648,465.89 | 12,380,091.66 | 839,509.46 | 11,540,582.20 |
合计 | 44,493,196.34 | 4,844,730.45 | 39,648,465.89 | 12,380,091.66 | 839,509.46 | 11,540,582.2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一年以内结算的合同资产 | 4,005,220.99 | |||
合计 | 4,005,220.99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20,744,800.17 | 18,658,672.10 |
预缴税费 | 2,775,853.00 | 30,489.07 |
合计 | 23,520,653.17 | 18,689,161.17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3,819,304.41 | 271,919,244.72 |
合计 | 263,819,304.41 | 271,919,244.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5,893,739.18 | 12,902,938.34 | 16,126,672.68 | 76,655,641.13 | 17,486,367.66 | 369,065,358.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78.05 | 312,018.13 | 3,522,389.38 | 22,396,882.83 | 161,968.36 | 26,412,836.75 |
(1)购置 | 3,522,389.38 | 22,396,882.83 | 161,968.36 | 26,081,240.57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578.05 | 312,018.13 | 331,596.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83,785.87 | 6,919,083.00 | 821,560.40 | 9,924,429.27 | ||
(1)处置或报废 | 2,183,785.87 | 6,919,083.00 | 821,560.40 | 9,924,429.27 | ||
4.期末余额 | 245,913,317.23 | 13,214,956.47 | 17,465,276.19 | 92,133,440.96 | 16,826,775.62 | 385,553,766.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079,771.96 | 3,912,787.00 | 8,151,524.71 | 41,498,596.04 | 9,503,434.56 | 97,146,114.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82,186.64 | 1,086,827.62 | 2,946,393.40 | 15,545,390.57 | 2,119,420.89 | 33,380,219.12 |
(1)计提 | 11,682,186.64 | 1,086,827.62 | 2,946,393.40 | 15,545,390.57 | 2,119,420.89 | 33,380,219.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68,761.71 | 6,483,392.08 | 639,717.54 | 8,791,871.33 | ||
(1)处置或报废 | 1,668,761.71 | 6,483,392.08 | 639,717.54 | 8,791,871.33 | ||
4.期末余额 | 45,761,958.60 | 4,999,614.62 | 9,429,156.40 | 50,560,594.53 | 10,983,137.91 | 121,734,462.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151,358.63 | 8,215,341.85 | 8,036,119.79 | 41,572,846.43 | 5,843,637.71 | 263,819,304.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1,813,967.22 | 8,990,151.34 | 7,975,147.97 | 35,157,045.09 | 7,982,933.10 | 271,919,244.7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电子设备 | 1,482,465.07 |
1,482,465.07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变电所 | 82,075.54 | 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兴路自建的一处面积为69.75㎡的变电所用房(含门卫用房),未办理产权证。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0,529,776.61 | 11,292,195.48 |
合计 | 90,529,776.61 | 11,292,195.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51,927,184.10 | 51,927,184.10 | 6,721,318.26 | 6,721,318.26 | ||
苏州新点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 | 3,112,818.59 | 3,112,818.59 | ||||
辽宁新点办公楼 | 35,935,679.18 | 35,935,679.18 | 1,059,945.43 | 1,059,945.43 | ||
湖南新点办公楼 | 2,343,704.77 | 2,343,704.77 | 218,867.92 | 218,867.92 |
安徽研发基地 | 273,208.56 | 273,208.56 | 179,245.28 | 179,245.28 | ||
河南新点办公楼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90,529,776.61 | 90,529,776.61 | 11,292,195.48 | 11,292,195.4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700,000,000.00 | 6,721,318.26 | 45,205,865.84 | 51,927,184.10 | 7.42 | 7.42% | 募集资金 | |||||
辽宁新点办公楼 | 170,000,000.00 | 1,059,945.43 | 34,875,733.75 | 35,935,679.18 | 21.14 | 21.14%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870,000,000.00 | 7,781,263.69 | 80,081,599.59 | 87,862,863.2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713,768.21 | 9,713,768.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856,062.04 | 24,856,062.04 |
(1)外购 | 24,856,062.04 | 24,856,062.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43,211.93 | 3,743,211.93 |
(1)处置或报废 | 3,743,211.93 | 3,743,211.93 |
4.期末余额 | 30,826,618.32 | 30,826,618.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71,725.17 | 4,071,725.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00,081.07 | 7,700,081.07 |
(1)计提 | 7,700,081.07 | 7,700,081.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80,984.18 | 3,280,984.18 |
(1)处置 | 3,280,984.18 | 3,280,984.18 |
4.期末余额 | 8,490,822.06 | 8,490,822.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335,796.26 | 22,335,796.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42,043.04 | 5,642,043.04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9,209,142.57 | 20,192,853.08 | 99,401,995.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9,604.23 | 559,604.23 | |
(1)购置 | 559,604.23 | 559,604.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44,631.02 | 3,044,631.02 | |
(1)处置 | 3,044,631.02 | 3,044,631.02 | |
4.期末余额 | 79,209,142.57 | 17,707,826.29 | 96,916,968.8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271,880.53 | 9,438,190.86 | 15,710,071.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7,768.96 | 4,066,625.69 | 5,654,394.65 |
(1)计提 | 1,587,768.96 | 4,066,625.69 | 5,654,394.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44,631.02 | 3,044,631.02 | |
(1)处置 | 3,044,631.02 | 3,044,631.02 | |
4.期末余额 | 7,859,649.49 | 10,460,185.53 | 18,319,835.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349,493.08 | 7,247,640.76 | 78,597,133.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937,262.04 | 10,754,662.22 | 83,691,924.2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606,577.82 | 5,599,907.67 | 1,605,126.13 | 6,601,359.36 | |
合计 | 2,606,577.82 | 5,599,907.67 | 1,605,126.13 | 6,601,359.3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预计负债 | 67,715,241.00 | 6,771,524.10 | 64,568,247.25 | 6,456,824.73 |
存货跌价准备 | 18,050,454.27 | 1,805,045.43 | 8,895,632.13 | 889,563.21 |
未实现内部交易 | 45,868,138.90 | 4,586,813.89 | 47,939,397.18 | 4,793,939.72 |
可抵扣亏损 | 7,283,980.52 | 1,222,060.81 | ||
合计 | 138,917,814.69 | 14,385,444.23 | 121,403,276.56 | 12,140,327.6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 | 64,475,129.90 | 6,968,296.69 | 43,797,072.93 | 4,379,707.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 22,646,695.05 | 2,283,517.49 | 4,286,562.81 | 428,656.28 |
价值变动损益 | ||||
合计 | 87,121,824.95 | 9,251,814.18 | 48,083,635.74 | 4,808,363.5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195,244,144.95 | 135,231,780.49 |
预计负债 | 2,888,064.37 | 1,034,377.14 |
可抵扣亏损 | 300,523,971.72 | 174,481,153.12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8,573,468.46 | 2,062,543.00 |
租赁费 | 355,851.46 | 267,172.95 |
合计 | 507,585,500.96 | 313,077,026.7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030,451.65 | 5,575,049.65 | |
2025年 | 23,277,199.83 | 44,948,500.19 | |
2026年 | 124,417,815.90 | 123,957,603.28 | |
2027年 | 151,798,504.34 | ||
合计 | 300,523,971.72 | 174,481,153.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52,680,257.57 | 3,728,738.01 | 48,951,519.56 | 16,302,826.54 | 1,223,033.54 | 15,079,793.00 |
预付工程款 | 5,674,471.14 | 5,674,471.14 | ||||
合计 | 58,354,728.71 | 3,728,738.01 | 54,625,990.70 | 16,302,826.54 | 1,223,033.54 | 15,079,793.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设备 | 107,053,217.88 | 105,758,111.26 |
劳务服务 | 141,711,870.18 | 107,850,105.19 |
工程款 | 29,734,589.96 | 8,217,866.95 |
其他 | 3,852,130.84 | 5,241,291.40 |
合计 | 282,351,808.86 | 227,067,374.8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项目款 | 424,874,098.53 | 466,969,157.41 |
合计 | 424,874,098.53 | 466,969,157.4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39,848,711.52 | 1,366,973,496.75 | 1,380,953,765.13 | 325,868,443.1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5,548.57 | 85,978,385.00 | 85,856,246.27 | 467,687.30 |
三、辞退福利 | 652,055.25 | 637,055.25 | 15,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40,194,260.09 | 1,453,603,937.00 | 1,467,447,066.65 | 326,351,130.4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14,871,593.27 | 1,204,970,401.72 | 1,224,402,671.70 | 295,439,323.29 |
二、职工福利费 | 41,957,076.76 | 41,957,076.76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7,979.72 | 39,736,420.07 | 39,443,972.95 | 510,426.8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3,301.73 | 35,591,688.66 | 35,298,681.19 | 506,309.20 |
工伤保险费 | 4,677.99 | 1,322,686.66 | 1,323,247.01 | 4,117.64 |
生育保险费 | 2,822,044.75 | 2,822,044.75 | ||
四、住房公积金 | 66,230,778.59 | 66,230,778.5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759,138.53 | 14,078,819.61 | 8,919,265.13 | 29,918,693.0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39,848,711.52 | 1,366,973,496.75 | 1,380,953,765.13 | 325,868,443.1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4,954.68 | 83,229,619.84 | 83,108,005.20 | 456,569.32 |
2、失业保险费 | 10,593.89 | 2,748,765.16 | 2,748,241.07 | 11,117.98 |
合计 | 345,548.57 | 85,978,385.00 | 85,856,246.27 | 467,687.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0,639,806.47 | 49,531,902.73 |
企业所得税 | 31,217,577.44 | 33,130,868.60 |
土地使用税 | 148,958.10 | 180,725.48 |
房产税 | 549,415.15 | 498,448.72 |
个人所得税 | 3,059,854.58 | 2,547,878.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83,066.63 | 3,585,526.66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30,761.87 | 2,561,090.47 |
印花税 | 690,903.03 | 232,975.65 |
水利基金建设税 | 6,642.36 | 1,414.40 |
合计 | 92,626,985.63 | 92,270,831.2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829,184.00 | |
其他应付款 | 46,689,688.04 | 48,183,154.99 |
合计 | 46,689,688.04 | 51,012,338.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829,184.00 | |
合计 | 2,829,184.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18,868,115.85 | 15,401,735.55 |
押金保证金 | 5,479,973.90 | 3,456,384.48 |
员工报销款 | 22,134,355.23 | 29,211,940.99 |
个人社保 | 160,374.21 | 107,670.24 |
其他 | 46,868.85 | 5,423.73 |
合计 | 46,689,688.04 | 48,183,154.9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660,043.13 | 2,469,917.78 |
合计 | 10,660,043.13 | 2,469,917.7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税金 | 545,022.43 | 1,699,967.02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 票据 | 550,000.00 | 6,781,976.00 |
合计 | 1,095,022.43 | 8,481,943.0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9,771,422.19 | 5,009,531.0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25,053.03 | 165,007.92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60,043.13 | 2,469,917.78 |
合计 | 8,386,326.03 | 2,374,605.3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65,602,624.39 | 70,603,305.37 | 合同免费维护期 |
合计 | 65,602,624.39 | 70,603,305.3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30,000,000 | 33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
合计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8,043,914.86 | 47,862,003.81 | 135,905,918.67 | |
合计 | 88,043,914.86 | 47,862,003.81 | 135,905,918.6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按母公司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9,917,655.79 | 451,814,646.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9,917,655.79 | 451,814,646.1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7,862,003.81 | 46,000,453.4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5,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70,112,252.49 | 909,917,655.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23,349,492.94 | 959,454,438.47 | 2,794,319,616.15 | 951,594,700.21 |
其他业务 | 917,974.77 | 829,605.25 | 119,029.34 | |
合计 | 2,824,267,467.71 | 960,284,043.72 | 2,794,438,645.49 | 951,594,700.2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并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智慧招采 | 1,221,700,644.30 | 1,221,700,644.30 |
智慧政务 | 1,234,289,161.18 | 1,234,289,161.18 |
数字建筑 | 367,359,687.46 | 367,359,687.46 |
合计 | 2,823,349,492.94 | 2,823,349,492.94 |
按商品分类 | ||
软件产品 | 1,709,384,277.60 | 1,709,384,277.60 |
软件服务 | 721,959,525.60 | 721,959,525.60 |
智能化设备及其他 | 392,005,689.74 | 392,005,689.74 |
合计 | 2,823,349,492.94 | 2,823,349,492.9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84,926,021.00 | 184,926,021.00 |
华北 | 175,195,401.53 | 175,195,401.53 |
华东 | 1,367,593,137.74 | 1,367,593,137.74 |
华南 | 149,997,116.08 | 149,997,116.08 |
华中 | 333,258,378.80 | 333,258,378.80 |
西北 | 320,321,949.46 | 320,321,949.46 |
西南 | 292,057,488.33 | 292,057,488.33 |
合计 | 2,823,349,492.94 | 2,823,349,492.9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智能化设备,以及运营维护服务。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服务和智能化设备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履约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以及产品的建造进度或维护进度向客户发起收款,获得收款权,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或收费服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204,705.65 | 12,302,990.16 |
教育费附加 | 8,720,070.63 | 8,789,881.26 |
房产税 | 2,133,092.44 | 1,654,299.03 |
土地使用税 | 719,864.34 | 845,223.15 |
印花税 | 1,573,504.87 | 918,861.25 |
其他 | 9,256.32 | 469,500.91 |
合计 | 25,360,494.25 | 24,980,755.7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2,641,562.49 | 269,104,897.57 |
差旅费 | 102,856,871.12 | 111,478,912.65 |
业务招待费 | 109,733,201.39 | 101,365,813.76 |
售后维护费 | 85,765,388.27 | 80,315,051.80 |
办公用品 | 2,827,807.10 | 3,950,331.90 |
服务费 | 4,227,473.30 | 7,561,312.62 |
邮电传真费 | 9,905,588.33 | 8,354,307.08 |
代理费 | 5,961,612.45 | 7,192,519.06 |
会务费 | 1,700,642.46 | 1,715,165.41 |
印刷费 | 2,412,473.59 | 2,428,714.33 |
广告费 | 1,471,669.93 | 3,661,859.66 |
汽车费用 | 1,333,485.77 | 1,663,870.60 |
其他 | 1,146,328.07 | 1,945,037.94 |
合计 | 691,984,104.27 | 600,737,794.3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847,378.80 | 158,478,626.13 |
折旧费 | 26,531,312.16 | 21,932,088.81 |
租赁费 | 16,587,308.05 | 14,360,436.13 |
咨询费 | 3,384,277.21 | 4,384,887.70 |
装饰费 | 2,535,967.44 | 2,241,915.09 |
无形资产摊销 | 4,270,763.28 | 3,056,274.06 |
水电费 | 4,646,954.59 | 3,582,645.39 |
办公用品 | 2,329,836.26 | 4,339,972.90 |
差旅费 | 1,416,990.82 | 772,065.64 |
物业保洁费 | 3,878,627.72 | 3,361,810.28 |
其他 | 13,147,856.81 | 13,026,191.61 |
合计 | 183,577,273.14 | 229,536,913.7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519,576,307.93 | 481,170,077.62 |
直接投入费用 | 4,699,890.51 | 5,468,729.93 |
折旧与摊销 | 1,254,484.68 | 2,358,057.48 |
合计 | 525,530,683.12 | 488,996,865.0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55,697.95 | 398,765.06 |
减:利息收入 | 14,161,249.83 | 6,265,449.51 |
手续费 | 1,445,170.94 | 818,063.33 |
合计 | -12,260,380.94 | -5,048,621.1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3,012,544.20 | 63,316,692.5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83,865.88 | 948,199.31 |
生育津贴 | 1,612,419.97 | 960,819.91 |
稳岗补贴 | 5,092,537.27 | 239,206.41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631,311.37 | 6,422,593.08 |
合计 | 77,132,678.69 | 71,887,511.2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904.66 | 36,573.0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51,622.28 | 1,898,066.21 |
合计 | 11,071,526.94 | 1,934,639.2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811,896.87 | 5,234,812.81 |
合计 | 105,811,896.87 | 5,234,812.8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5,250.00 | -34,75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1,282,879.05 | -33,640,540.3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61,191.41 | 610,231.99 |
合计 | -62,089,320.46 | -33,065,058.3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572,034.89 | -3,028,187.6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510,925.46 | -2,062,543.00 |
合计 | -20,082,960.35 | -5,090,730.6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310,424.58 | 92,919.80 |
合计 | 310,424.58 | 92,919.80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72,549.76 | 152,350.35 | 372,549.7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72,549.76 | 152,350.35 | 372,549.76 |
政府补助 | 33,001,179.24 | 15,955,285.00 | 33,001,179.24 |
违约赔偿收入 | 168,000.00 | 263,245.00 | 168,000.00 |
其他 | 2,029,756.94 | 181,596.54 | 2,029,756.94 |
合计 | 35,571,485.94 | 16,552,476.89 | 35,571,48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3,698.60 | 84,790.13 | 43,698.6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3,698.60 | 84,790.13 | 43,698.60 |
捐赠支出 | 956,366.31 | 420,000.00 | 956,366.31 |
滞纳金 | -961,092.30 | 2,024,227.69 | -961,092.30 |
其他 | 81,742.65 | 81,742.65 | |
合计 | 120,715.26 | 2,529,017.82 | 120,715.2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141,332.55 | 57,343,863.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98,334.04 | -2,789,535.67 |
合计 | 24,339,666.59 | 54,554,327.6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97,396,267.1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9,739,626.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35,554.9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1,717,901.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704,867.1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058,012.2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07,670.2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274,872.7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54,623,644.42 |
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 | -221,442.28 |
合并抵消内部未实现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 207,125.83 |
所得税费用 | 24,339,666.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78,787,367.41 | 100,512,124.21 |
备用金收回 | 18,220,795.18 | 12,850,583.48 |
收到的其他收入 | 61,985,019.47 | 36,954,344.47 |
合计 | 158,993,182.06 | 150,317,052.1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73,610,971.46 | 86,526,628.12 |
备用金支出 | 42,272,870.04 | 33,518,355.93 |
租赁费支出 | 8,887,226.98 | 14,558,644.20 |
业务招待费 | 109,733,201.39 | 101,365,813.76 |
售后维护费 | 10,556,829.30 | 15,139,699.61 |
办公用品 | 5,157,643.36 | 6,424,234.75 |
差旅费 | 102,844,616.12 | 112,250,978.29 |
支付的其他支出 | 87,440,877.18 | 131,899,302.90 |
合计 | 440,504,235.83 | 501,683,657.5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10,271,871.14 | 3,928,596.84 |
发生筹资费用支付的现金 | 32,066,809.79 | |
合计 | 10,271,871.14 | 35,995,406.6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73,056,600.51 | 504,103,463.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082,960.35 | 5,090,730.68 |
信用减值损失 | 62,089,320.46 | 33,065,058.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380,219.12 | 26,031,086.4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700,081.07 | 4,164,288.17 |
无形资产摊销 | 5,164,442.39 | 5,700,858.6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05,126.13 | 397,864.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0,424.58 | -92,919.8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8,851.16 | -67,560.2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811,896.87 | -5,234,812.8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5,697.95 | 398,765.0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71,526.94 | -1,934,639.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45,116.57 | -4,404,418.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43,450.61 | 1,614,882.7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36,728.34 | -42,619,029.6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3,344,593.67 | -323,282,105.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844,278.64 | -8,921,193.3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57,938.50 | 194,010,319.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01,974,855.89 | 998,941,174.3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98,941,174.32 | 421,964,799.8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6,966,318.43 | 576,976,374.4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01,974,855.89 | 998,941,174.32 |
其中:库存现金 | 7,868.23 | 140,014.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01,966,987.66 | 998,801,160.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1,974,855.89 | 998,941,174.3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703,312.94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5,703,312.94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3,012,544.20 | 其他收益 | 63,012,544.20 |
生育津贴 | 1,612,419.97 | 其他收益 | 1,612,419.97 |
稳岗补贴 | 5,092,537.27 | 其他收益 | 5,092,537.27 |
股权融资资助 | 19,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9,000,000.00 |
2022年第二批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补贴 | 1,032,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32,000.00 |
2022年第四批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补贴 | 726,000.00 | 营业外收入 | 726,000.00 |
2021年第二批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标杆型文化企业奖励) | 2,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0 |
2021年度普惠金融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2021年第一批次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奖励(科创板申报受理奖励) | 6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0 |
2020科技创新奖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张家港市2020年度第二批高企培育资金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2021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 | 3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 |
2021年度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联动扶持经费 | 22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25,000.00 |
2021年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和验收合格项目经费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2022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2022年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技术转移输出方) | 13,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3,000.00 |
张家港市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 3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 |
2021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奖励 | 3,643,400.00 | 营业外收入 | 3,643,400.00 |
《关于公开征集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总体建设方案》财政奖励(一等奖) | 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0,000.00 |
2021年度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资助 | 41,100.00 | 营业外收入 | 41,100.00 |
项目专项资金(2020年度苏 | 141,509.43 | 营业外收入 | 141,509.43 |
州市重大版权推广运用计划项目) | |||
苏州大学2020年校外重点教学实习基地评选结果 | 18,867.92 | 营业外收入 | 18,867.92 |
2020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二等奖) | 28,301.89 | 营业外收入 | 28,301.89 |
2021年度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 | 404,800.00 | 营业外收入 | 404,800.00 |
中国共产党张家港市委员会宣传部支付2022年张家港市优秀版权作品 | 1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 |
服务外包扶持资金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工信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突出贡献激励) | 96,200.00 | 营业外收入 | 96,200.00 |
2022年度第四批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 125,400.00 | 营业外收入 | 125,400.00 |
2021年度真如第十批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2020、2021年度以工代训补贴 | 3,600.00 | 营业外收入 | 3,600.00 |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资金(创新政策专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增长后补助) | 744,500.00 | 营业外收入 | 744,500.00 |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支付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经营奖励 | 664,400.00 | 营业外收入 | 664,400.00 |
2021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省认定培育奖励 | 1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00 |
镇江市京口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支出数字互娱产业发展) | 27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70,000.00 |
镇江市京口区科技局2021年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转移输出方之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合同奖补) | 4,500.00 | 营业外收入 | 4,500.00 |
2022办公房租金补贴 | 148,600.00 | 营业外收入 | 148,6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备注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设立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购买 |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镇江 | 镇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郑州 | 郑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其他计息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715,260,252.56 | 715,260,252.56 | ||
交易性金融资 | 3,595,696,695.05 | 3,595,696,695.05 |
产 | ||||
应收票据 | 22,625,700.57 | 22,625,700.57 | ||
应收款项融资 | 38,867,146.77 | 38,867,146.77 | ||
应收账款 | 1,408,235,270.21 | 1,408,235,270.21 | ||
其他应收款 | 51,797,288.21 | 51,797,288.21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应付账款 | 282,351,808.86 | 282,351,808.86 | |
其他应付款 | 46,689,688.04 | 46,689,688.04 | |
租赁负债 | 8,386,326.03 | 8,386,326.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60,043.13 | 10,660,043.13 |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信用风险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213,978,814.43 | 47,191,151.74 | 21,181,842.69 | 282,351,808.86 | |
其他应付款 | 35,172,389.04 | 10,781,623.19 | 490,843.92 | 244,831.89 | 46,689,688.04 |
租赁负债 | 11,156,807.68 | 6,807,056.73 | 1,807,557.78 | 19,771,422.19 |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如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无。
2.汇率风险
无。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无。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3,399,909.48 | 3,062,296,785.57 | 3,595,696,695.0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3,399,909.48 | 3,062,296,785.57 | 3,595,696,695.0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533,399,909.48 | 3,062,296,785.57 | 3,595,696,695.05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8,867,146.77 | 38,867,146.77 | ||
1.银行承兑汇票 | 38,867,146.77 | 38,867,146.77 | ||
2.商业承兑汇票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72,267,056.25 | 3,062,296,785.57 | 3,634,563,841.8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非上市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上市的金融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非上市的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是采用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计算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来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3,000,000.00 | 100.00 | 100.00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100,000.00 | 100.00 | 100.00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镇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合肥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沈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长沙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成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郑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000.00 | 100.00 | 100.00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实业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信息协会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任该机构董事 |
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监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采购住宿、餐饮等服务 | 315,192.36 | 938,105.53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91,953.39 | 655,780.37 |
中国信息协会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5,660.38 | 110,000.00 |
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00.00 |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76.95 | 17,832.1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454.71 | 586,260.0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606,611.75 | 2,330,707.50 | 66,353.33 | 129,242.15 | -922,992.35 | 4,217,562.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60.39 | 1,108.5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853,740.00 | 853,740.00 | ||
应收账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389.72 | 969.49 | ||
预付账款 |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
预付账款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实业有限公司 | 32,790.00 | |||
预付账款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4,163.6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 11,880.00 | |
应付账款 | 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 | 422.39 | |
应付账款 | 中国信息协会 | 5,660.38 | |
应付账款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6,535.00 | 76,525.56 |
应付账款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18,276.00 | 21,872.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如下: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存放银行款项 | 593,494,318.56 | 4,867,344,669.69 | 5,380,357,544.12 | 80,481,444.13 |
2.本公司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905,280,000.00 | 3,750,684,000.00 | 3,933,714,000.00 | 1,722,250,000.00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开设保证金账户向银行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结束,保证金账户自动注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未结清银行保函共71笔,担保金额合计26,708,555.96元;其中,按照保函金额的20%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未结清保函共59笔,涉及担保金额为23,162,504.56元;按照保函金额的30%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未结清保函共12笔,涉及担保金额为3,546,051.4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98,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8,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55%。
以上预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各业务间资产、人员及财务各方面紧密相连,公司未对上述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无不同的业务分布和地区分部,无分部报告。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无。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情况:
资产类别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电子设备 | 1,482,465.07 | 147,682.87 |
合计 | 1,482,465.07 | 147,682.87 |
2、承租人
无。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909,199,932.50 |
1年以内小计 | 909,199,932.50 |
1至2年 | 374,237,603.24 |
2至3年 | 192,641,971.68 |
3至4年 | 73,892,534.45 |
4至5年 | 17,945,912.54 |
5年以上 | 12,155,912.25 |
合计 | 1,580,073,866.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80,073,866.66 | 100.00 | 180,919,397.99 | 1,399,154,468.67 | 1,245,295,142.22 | 100.00 | 124,679,226.99 | 1,120,615,915.23 | ||
其中: | ||||||||||
预期信用损失 | 1,580,073,866.66 | 100.00 | 180,919,397.99 | 11.45 | 1,399,154,468.67 | 1,245,295,142.22 | 100.00 | 124,679,226.99 | 10.01 | 1,120,615,915.23 |
合计 | 1,580,073,866.66 | / | 180,919,397.99 | / | 1,399,154,468.67 | 1,245,295,142.22 | / | 124,679,226.99 | / | 1,120,615,915.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09,199,932.50 | 43,117,218.35 | 4.74 |
1-2年 | 374,237,603.24 | 35,814,875.79 | 9.57 |
2-3年 | 192,641,971.68 | 38,528,394.34 | 20.00 |
3-4年 | 73,892,534.45 | 36,946,267.23 | 50.00 |
4-5年 | 17,945,912.54 | 14,356,730.03 | 80.00 |
5年以上 | 12,155,912.25 | 12,155,912.25 | 100.00 |
合计 | 1,580,073,866.66 | 180,919,397.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4,679,226.99 | 58,317,127.00 | 2,076,956.00 | 180,919,397.99 | ||
合计 | 124,679,226.99 | 58,317,127.00 | 2,076,956.00 | 180,919,397.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76,956.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7,058,617.59 | 1.71 | 1,352,930.88 |
客户2 | 26,753,367.44 | 1.69 | 1,809,329.36 |
客户3 | 25,168,743.32 | 1.59 | 2,516,874.33 |
客户4 | 22,663,301.38 | 1.43 | 2,291,849.85 |
客户5 | 20,891,846.12 | 1.32 | 1,044,592.31 |
合计 | 122,535,875.85 | 7.74 | 9,015,576.7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0,411.80 | 365,935.35 |
其他应收款 | 865,580,215.26 | 679,416,671.69 |
合计 | 865,590,627.06 | 679,782,607.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0,411.80 | 365,935.35 |
合计 | 10,411.80 | 365,935.35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45,547,433.16 |
1年以内小计 | 345,547,433.16 |
1至2年 | 514,608,296.01 |
2至3年 | 6,290,249.60 |
3至4年 | 5,339,600.90 |
4至5年 | 571,871.00 |
5年以上 | 2,377,874.31 |
合计 | 874,735,324.9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3,306,202.85 | 41,397,545.84 |
员工备用金 | 2,914,420.09 | 3,643,308.17 |
往来款 | 825,066,306.39 | 639,800,805.26 |
其他 | 3,448,395.65 | 3,472,667.46 |
合计 | 874,735,324.98 | 688,314,326.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897,655.04 | 8,897,655.0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7,454.68 | 257,454.6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9,155,109.72 | 9,155,109.7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 8,897,655.04 | 257,454.68 | 9,155,109.72 | |||
合计 | 8,897,655.04 | 257,454.68 | 9,155,109.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往来款 | 280,781,646.99 | 2年以内 | 32.10 |
单位2 | 往来款 | 230,397,994.55 | 2年以内 | 26.34 | |
单位3 | 往来款 | 157,309,307.09 | 2年以内 | 17.98 | |
单位4 | 往来款 | 49,833,964.87 | 1年以内 | 5.70 | |
单位5 | 往来款 | 33,656,110.70 | 1年以内 | 3.85 | |
合计 | / | 751,979,024.20 | / | 85.9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2,972,000.00 | 33,000,000.00 | 9,972,000.00 | 42,972,000.00 | 33,000,000.00 | 9,972,000.00 |
合计 | 42,972,000.00 | 33,000,000.00 | 9,972,000.00 | 42,972,000.00 | 33,000,000.00 | 9,972,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
江苏国泰新点 网络有限公司 | 9,972,000.00 | 9,972,000.00 | ||||
合计 | 42,972,000.00 | 42,972,000.00 | 33,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60,304,424.97 | 1,024,448,129.23 | 2,535,987,126.36 | 1,018,576,638.34 |
其他业务 | 650,285.25 | 278,822.23 | 83,109.29 | |
合计 | 2,460,954,710.22 | 1,024,726,951.46 | 2,536,070,235.65 | 1,018,576,638.3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并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智慧招采 | 911,748,815.19 | 911,748,815.19 |
智慧政务 | 1,181,611,887.73 | 1,181,611,887.73 |
数字建筑 | 366,943,722.05 | 366,943,722.05 |
合计 | 2,460,304,424.97 | 2,460,304,424.97 |
按商品分类 | ||
软件产品 | 1,672,539,301.39 | 1,672,539,301.39 |
软件服务 | 396,399,388.69 | 396,399,388.69 |
智能化设备及其他 | 391,365,734.89 | 391,365,734.89 |
合计 | 2,460,304,424.97 | 2,460,304,424.9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50,113,148.59 | 150,113,148.59 |
华北 | 151,896,277.72 | 151,896,277.72 |
华东 | 1,196,916,890.21 | 1,196,916,890.21 |
华南 | 134,357,619.27 | 134,357,619.27 |
华中 | 300,038,780.90 | 300,038,780.90 |
西北 | 311,075,509.65 | 311,075,509.65 |
西南 | 215,906,198.63 | 215,906,198.63 |
合计 | 2,460,304,424.97 | 2,460,304,424.9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智能化设备,以及运营维护服务。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服务和智能化设备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履约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以及产品的建造进度或维护进度向客户发起收款,获得收款权,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或收费服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904.66 | 36,573.0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335,939.88 | 1,895,975.93 |
合计 | 8,355,844.54 | 1,932,549.0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9,275.7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121,313.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6,883,423.8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21,723,879.2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20,740.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799,166.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70,689,466.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2 | 1.74 | 1.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5 | 1.22 | 1.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曹立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