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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公司代码:600712 公司简称:南宁百货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本部、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广西南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南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新世界商业有限公司、南宁市南百职业培训学校、南宁鲜品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鑫湖畅达商贸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6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9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仓储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筹资与投资、全面预算。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筹资与投资、进销存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利润潜在错报错报≥净利润总额的10%,且金额≥600万元净利润总额的5%≤错报<净利润总额的10%,且300万元≤错报金额<600万元错报<净利润总额的5%,且金额<300万元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的2%经营收入的0.5%≤错报<经营收入的2%错报<经营收入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的5%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的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

说明:

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公司按情形分别(如同时影响则兼顾孰低原则)判断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直接损失金额≥600万元300万元≤直接损失金额<600万元直接损失金额<30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企业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③核心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⑤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检查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1项,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控缺陷均已提出整改建议,公司各责任部门承诺按整改期限和要求实施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检查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10项,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控缺陷均已提出整改建议,公司各责任部门承诺按整改期限和要求实施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发现内部控制一般缺陷16项,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已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落实。经过整改,公司所发现的15项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得到了改进和完善,1项缺陷正在持续整改当中。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针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评价部门已向管理层进行了汇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已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落实。经过整改,公司所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得到了改进和完善。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覃耀杯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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