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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魏志华、孙韬、施少斌、胡盛品、孙洪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魏志华、孙韬、施少斌是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魏志华先生担任,他具备丰富的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经验。

独立董事赵磊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2022年8月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施少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施少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任赵磊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沟通会3次,

审议议案共15项,分别是:

1. 2022年 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21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1年年报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重点,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对业绩预告事项进行了商议。

2.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初稿,同意年审会计师及审计人员进场开展年度现场审计工作。

3.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第三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就2021年度实行新租赁准则后对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以及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有事项等现场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重点对海产品、标特步等重大未决诉讼案件;文化宫店及其他租赁使用权相关资产减值;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等事项听取了会计师的分析,并提出了审计建议。此外,还提议公司应针对海产品诉讼案提供专项调查报告,以案为鉴、防控风险,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建设。

4.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将<2021年年度报告>(稿)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关于四川华信从事南宁百货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7.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年报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年审工作安排,就年报审计的范围、计划、方法及年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风险点、内控缺陷等方面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主动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协商解决,确保年报审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事项;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四川华信)的年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其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一致,共计80万元,该议案顺利通过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抓好落实整改。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控自评报告》、四川华信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认为: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年度内控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控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对一般缺陷,要求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严格落实整改。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情况报告期内,为更好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次沟通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主动了解未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要求按《会计准则》审慎处理,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为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作用,恪尽职守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规范履职,有效监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深入沟通交流,并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效率;指导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和内控体系,提升内审的独立性和内控的有效性,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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