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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无弃权、反对情形。

二、监事会2022年度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议事事项、决议程序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

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体系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2022年,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和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运行。监事

会将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持续、协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此报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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