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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怡皓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9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386,721.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279,036.13万元,同比增长50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720.58万元,同比增长153.9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拟定的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对董事2022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

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在公司的分工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董事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2、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及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2023年1月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及戴静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4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亿元。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准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10,000万元;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板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45,000万元;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福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36,000万元;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安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0,000万元;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安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0,000万元,上述授信期限均为1年,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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