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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方式投票(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44,63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74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择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63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现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63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凯、霍建青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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