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冰轮环境: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除经营性应收款项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预案。

四、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增群、杨元桂、刘志军、季向东、陈伟、柳喜军、步延东为董事候选人,其中陈伟、柳喜军、步延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候选人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我们同意提名李增群、杨元桂、刘志军、季向东、陈伟、柳喜军、步延东为董事候选人,其中陈伟、柳喜军、步延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六、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名: 陈伟 柳喜军 步延东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