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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3-033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3月21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5,909,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8,870,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6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7,038,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50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41,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常兴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汤意先生、王世杰先生、张复生先生、郑秀峰先生、赵虎林先生,公司监事娄晓龙先生、边骏琪先生、莫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国锋先生,公司

副总经理岳建光先生、王文正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林明先生参加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0,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0%;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943%;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0,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0%;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943%;反对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5,90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801%;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武芳芳律师、陈汉滨律师在现场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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