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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太照明: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进行过两次股票发行,包括股票定向发行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情况如下: 1、2022年度定向发行股票 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3日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89号)的核准,向李彭晴、纪少东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02,400.00元。截止2022年1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通大华会内验[2022]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30,202,4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1,315.81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323,715.81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30,323,715.81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余额0.00

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截止2022年5月12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513904291110661)已销户,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年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9,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418,281.9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97,718.07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锡验[2022]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0,805,518.6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683,263.06 元(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2年度定向发行股票募集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2年度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2年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83,263.06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截止报告期末上述置换事项尚未实施。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300.00万元(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已经恒太照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决策程

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2022年度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

附表1:

2022年度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30,202,400.0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323,715.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323,715.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0.0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30,202,400.0030,323,715.8130,323,715.81100.4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0,202,400.0030,323,715.8130,323,715.81----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不适用
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导致。

附表2:

2022年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123,997,718.0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0.0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 500 万套 LED 灯具项目105,863,400.00000%2024年11月17日不适用
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改项目8,048,900.00000%2023年11月17日不适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0,085,400.00000%2023年11月17日不适用
合计-123,997,700.0000----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83,263.06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截止报告期末上述置换事项尚未实施。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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