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2022年9月28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平安证券。
(三)完成辅导备案
2022年9月30日,宁波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公开发行股票并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3-083
上市辅导备案申请予以受理,公司自2022年9月30日起开始正式接受辅导。
(四)其他情况说明
2023年1月11日,公司辅导机构平安证券向宁波证监局报送了《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说明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辅导机构平安证券向宁波证监局报送了《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说明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0,771,850.27元、17,735,691.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8.33%、18.07%, 符合《上市规则》
公告编号:2023-083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二)《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