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包括截止日前获得银行授信但在此日后使用的授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项下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可多次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华山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