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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列席3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39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对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的投资情况进行了解,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向关联法人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购买塑料原材料,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拟向优巨新材及其控制子公司出租房屋,预计收取租金水电费金额不超过650万元;拟向深圳博汇之能科技有限公司出租房屋,预计收取租金水电费金额不超过730万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将对上述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2.3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3年;

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0.5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

务远期期限不超过1年;

拟开展掉期业务金额不超过0.8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1年;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开展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议公司编写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具有可行性。监事会将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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