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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投资等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伍争荣先生、董望先生、阮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孔爱国先生、吴建新先生、江洲先生。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的简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参见本公司2022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相关表决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17次。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数(亲自出席/应出席)

独立董出席股出席董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事姓名东大会情况事会情况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孔爱国2/210/10-1/11/12/2
吴建新2/210/102/2--2/2
江洲2/210/102/21/1--
伍争荣1/17/7-1/1-1/1
董望1/17/74/41/1--
阮超1/17/74/4-1/11/1

(二)相关决议的表决情况

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了解和获取了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勤勉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充分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等机会,着重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项目投资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通过现场或者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策。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明确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

审核,我们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相关管理要求和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所有涉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评价工作。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孔爱国、吴建新、江洲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伍争荣、董望、阮超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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