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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大计,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任务。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化工原料、能源价格处于高位,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安全环保、生产调试、市场销售和内部管理开展工作,2022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24,359.28万元,同比增长12.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35.11万元,同比增长5.56%,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47,398.44万元,较年初增长8.87%,负债总额为282,413.04万元,较年初增长19.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3,722.06万元,较年初增长3.09%。

报告期内,公司着手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抓安全、管环保,车间产能得到有效释放

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持续完善安全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围绕危化工艺生产装置、长青湖北生产装置调试组织隐患排查,落实责任,保证了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进行。持续强化环保设施现场管理,提高三废处理运行效率。公司积极有效组织生产,合理调配产能,报告期内各生产基地基本达满负荷生产状态。

2、钉市场、抢订单,销售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面对2022年复杂多变的农药市场行情,产品价格涨跌不一,销售部门紧盯市场

需求,根据国内外市场行情以及材料、能源价格走势适时调整产品价格,主动拜访客户,抢抓订单,合理安排发货和回款,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其中出口业务2022年实现销售275,512.40万元,同比增长32.92%,国际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3、重调试、强谋划,为业绩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公司全力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以及长青湖北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注重施工细节,严把工程质量关。长青湖北生产基地年产10000吨2-甲基-6-乙基苯胺项目、年产2000吨功夫菊酯原药项目、年产600吨氟虫腈原药项目已投入生产;年产3000吨噻虫嗪原药项目、年产10000吨精异丙甲草胺原药项目投入试生产;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可转债募投项目以及长青湖北生产基地的建成投产为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4、强管理、严考核,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

2022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从生产单耗、费用控制、利润指标等方面强化考核,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相关事宜,进一步提升了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1年度述职报告》;

(2)《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批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对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延长借款期限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

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于国权4402
黄南章4402
孙霞林4402
杜刚4402
龚新海4132
李钟华4132
骆广生4042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召开了1次会议,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核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事项。

(3)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每季度定期召开内部审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年报审计过程中,参加2次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会计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对2021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综合评估,认为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了1次会议,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电话、邮件和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战略制定、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股权激励计划、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信息披露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信息沟通,信息保密,信息知情人登记,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指导并督促下属子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配合公司搞好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并认真做好每次接待的资料记录;设立并披露董事会秘书信箱和投资者咨询热线,指定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上建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并指定专人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和更新专栏内容;积极、主动地联系、倾听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2021年度公司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A级。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生产和销售,加快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和公司沿江厂区腾退搬迁改建项目建设,不断培养与扩大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强化多层次、差异化、特色化的品牌体系建设,纵向延伸产品服务的深度,实现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确定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为48亿元,较2022年增长13.11%,力争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同步增长。(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董事会围绕2023年经营目标,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全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扎根市场,确保销售目标实现

2023年农药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销售人员要扎根市场,主动走出国门,了解客

户需求和市场行情,紧盯客户不放松。要进一步加大公司重点产品的推广力度,以多品种来扩大销售,挖掘新客户、新市场。登记部门要提前筹划,有序开展境内外登记工作,为公司产品的后续销售奠定基础。

2、重视安全,环保工作,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坚持安全第一,从本质安全和动态管理入手,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试生产装置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好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发现问题落实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优化工艺实现资源的再回收利用,从而减少三废的排放量,持续提升公司的清洁生产水平。

3、统筹谋划,确保公司提质增效

2023年要按时序进度推进公司沿江厂区腾退搬迁改建项目建设,强化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优化改建车间产业化工艺、设备选型和自控系统,减少用工人数,提升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管理水平,促进早日建成达产增效。同时做好公司后续建设项目的研发工作,做好放大生产前的中试试验,确保工艺成熟、可靠,适合产业化生产。

4、强化管理,确保责任制度落实

2023年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从生产管理、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总之,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为公司治理、战略、经营、管理的规范和发展而忠实勤勉履职。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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