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杨振华先生外董事会其他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杨振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4月7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未能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其他董事共同推举曹忻军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曹忻军先生召集及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并授权曹忻军先生暂代行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在杨振华先生暂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间,推举并授权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忻军先生暂代行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暂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曹忻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是公司创始人之一,2008年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4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有丰富的经验及能力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