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超过全体监事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公司与上海雪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