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3]第1-02595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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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1-02595号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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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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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2年度
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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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北京先进数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先进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泛融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IT基础设施建设、软件解决方案和IT运维服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资产管理、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股公司管理控制等业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资产管理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对资产采购、审批、领用、盘点及报废等流程均做出明确规定,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了岗位和人员,各相关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其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职责,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资金管理
基于安全性、合理性、效率性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及借款制度》,对资金计划、请款、审批、支付、报销实施全流程管理。2022年在为公司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前提下,融资成本大幅下降,资金管理效率有所提高。
(3)采购管理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和竞争原则,通过比质比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经过谈判、评审等程序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分级管理,并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建立供应商管理和约束机制。
在采购付款管理方面,采购部门根据账期申请付款,在经过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商务部进行逐级审批,财务部完成最终付款。
(4)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明确财务部门各环节的职责分工、机构设置并配备相应人员,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程序、内容及对外披露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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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报告充分及时。
(5)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2022年,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投资,公司密切跟踪前期进行的对外投资项目,收回了部分前期投资。
(6)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公司 2022 年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完成58个事项披露。
(7)对外担保
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2022年,公司未发生除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以外的担保事项。
(8)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权限与流程,明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要求。2022年,公司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关联交易。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结合公司已发布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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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等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总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等于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小额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以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定量标准,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①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②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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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发展状况及风险因素相匹配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