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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与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娅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北京龙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域之星”)全部90%股权以人民币172,710,000元转让给菲娅莎,并约定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及具体支付时间等内容。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依约将龙域之星股权变更登记至菲娅莎名下,菲娅莎支付了第一、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合计83,628,000元,剩余89,082,000元并未按照协议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已多次催讨,菲娅莎仍拒不支付。

2023年2月17日,公司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菲娅莎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89,082,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案件已经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23)闽0205民初1170号】。

2、计提原因及依据

近几年国内广告市场投放需求增长进一步放缓,流量成本不断提高,广告主对广告投放和流量的把控更加严谨,受外部环境变化冲击,菲娅莎的持续经营及偿债能力受到较大不利影响,结合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逾期支付时长及公司与菲娅莎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等情况,公司预计该笔应收款项无法全部收回,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度对上述应收款项

计提坏账准备8,908,200元,在获取菲娅莎近期提供的财务数据后,经审慎评估,公司在2022年度计提62,357,400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1,265,600元,计提比例80%。

二、本次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62,357,4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

33.89%。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坏账计提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2,357,400元,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62,357,400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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