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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东鹤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为170万元。2023年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且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及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所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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