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年度薪酬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拟定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明细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万元/年) |
1 | 王亚朋 | 董事、董事长 | 108 |
2 | 庄浩 | 董事、总经理 | 60 |
3 | 张和平 | 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72 |
4 | 庄澍 | 董事、副总经理 | 68 |
5 | 廖生兴 | 董事 | -- |
6 | 朱瑶 | 董事会秘书 | 70 |
7 | 吴明贵 | 财务总监 | 48 |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监事在公司任职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