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因1、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万股;
2、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4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36万股;以上两项共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36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4,237,760股变更为432,794,160股。注册资本由434,237,760元人民币变更为432,794,160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故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2020年11月4日,公司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5月10日开始进入转股期,上述股份均不包括洁美转债持有者自行转股增加股本的部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变更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794,160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434,237,76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4,237,760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432,794,16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2,794,160股,其他种类股0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