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委托出席一人,监事姜晓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监事韩颖达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基于审慎的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拟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174,866.20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58,122,657.15元。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25,812,265.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01,568,157.31元,减除2022年内实施分配利润14,755,738.52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19,122,810.22元。
2022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22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分配29,511,477.04元(2022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0.20元),剩余2,089,611,333.18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6)。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