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明装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23〕010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

(六)资金来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该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