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2年度税前薪酬 (人民币万元) |
1 | 肖毅 | 董事长 | 现任 | 99.52 |
2 | 陆维力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70.12 |
3 | 杨建琴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9.28 |
4 | 谢晶 | 董事 | 现任 | 67.79 |
5 | 余健 | 董事 | 现任 | 43.4 |
6 | 张鑫 | 董事 | 现任 | 55.06 |
7 | 陈栋才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8 | 崔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9 | 张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10 | 尤德芹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6.54 |
11 | 朱勇琴 | 监事 | 现任 | 44.9 |
12 | 沈旭 | 监事 | 现任 | 33.31 |
13 | 朱建成 | 监事 | 离任 | 9.61 |
合计 | 574.53 |
注:若上述表格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三)具体方案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或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5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5万元,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3、公司监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独立董事对上述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核算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