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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23-028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12日刊登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属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名)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及传真请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7:00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现场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邮编:223801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名)、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高迎

(2)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27-81081160

(4)传 真:0527-84459085

2、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60

2、投票简称:秀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其在本次会议期间、授权范围内所为一切行为均予承认,相应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授权范围:代为出席会议、审议、建议、质询、表决。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证件号码:

本人对会议各项提案的表决作如下具体指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当在该项方框中相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处打对“√”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2、若委托人不在上表对每一审议事项作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视为同意其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起至宣布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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