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凯德石英: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娜、崔保国(任职期间自2022年5月17日起)、刘志弘、苏德栋(任职期间至2022年5月17日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苏德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位,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命崔保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4年10月28日。

二、出席会议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并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 2022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张娜99现场或通讯同意3
崔保国66现场或通讯同意-
刘志弘99现场或通讯同意3
苏德栋33现场或通讯同意2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

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

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调整2020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明细的议案》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南舒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电话、视频、专题讨论等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参加监管部门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各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七、其他工作

1.在2022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在2022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在2022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4.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和客观合理判断,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娜、崔保国、刘志弘、苏德栋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