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24号文核准,海星股份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1,200,000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686,4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75,84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9,624,16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部分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52,231.2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8,171,928.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1,992,373.0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30,596.73元;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1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7,867,294.33元。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78,171,928.72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180,318,665.00 |
减:资金置换金额 | 81,673,708.02 |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00,000,000.00 |
减:现金管理 | 110,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 8,657,141.90 |
加: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益净额 | 3,030,596.7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 217,867,294.3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海星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海星股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1年12月2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1年12月2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1年12月2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2年11月21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海星股份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星股份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471576922527 | 170,280,208.18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 | 408860100100084513 | 27,805,022.34 | 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6008605011000157605 | 10,561,466.06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 | 2319614629100076856 | 1,283,333.17 | 活期存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支行 | 964001010000646747 | 3,918,021.52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 | 64050130010000000857 | 4,019,243.06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217,867,294.3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公司名称 | 银 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收益起止日期 |
海星股份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00,000.00 | 2022-12-20至2023-3-20 |
海星股份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 | 2022-12-21至2023-2-20 |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 | 60,000,000.00 | 2022-12-19至2023-3-15 |
合 计 | 110,000,000.00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缩减“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的投资金额,变更其中5,900万元的投资额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建设,其余资金仍用于原项目建设。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海星股份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星股份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星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817.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06.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9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199.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7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项目 | 否 | 19,217.19 | 19,217.19 | 19,217.19 | 3,833.83 | 6,537.04 | -12,680.15 | 34.02%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148.95 | 217.82 | -3,782.18 | 5.45%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长寿命高容量低压腐蚀箔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2,368.83 | 3,172.43 | -6,827.57 | 31.72%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纳微孔结构铝电极箔项目 | 否 | 8,600.00 | 8,600.00 | 8,600.00 | 4,933.30 | 7,220.04 | -1,379.96 | 83.95%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 | 是 | 16,000.00 | 10,100.00 | 10,100.00 | 4,123.75 | 8,953.81 | -1,146.19 | 88.65%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 | 是 | 5,900.00 | 5,900.00 | 98.17 | 98.17 | -5,801.83 | 1.66%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67,817.19 | 67,817.19 | 67,817.19 | 15,506.83 | 36,199.31 | -31,617.8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期初尚未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37,000.00 万元,期末尚未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11,0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 | 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 | 5,900.00 | 5,900.00 | 98.17 | 98.17 | 1.66%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900.00 | 5,900.00 | 98.17 | 98.17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9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2022年11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变更部分“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资金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系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而作出的重要投资决策,顺应当前市场环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将充分发挥宁夏的区位优势,最大程度利用宁夏的光伏资源,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项目投产后,公司电极箔产品产能规模将得到明显提升,基地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 耀 俞高平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