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光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澄、董事施克俭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徐光华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2-1-24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
2 | 2022-4-18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 | 2022-4-27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2-8-14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 | 2022-10-14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进展汇报,督促内部审计计划有效实施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在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自评工作开展期间,各位委员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年报审计以及内控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的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与内审部门的工作协调,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徐光华 施克俭 李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