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899号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68,6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7.5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962.4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部分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5.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817.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7,817.1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0,692.48 |
购买理财产品(含赎回) | B2 | 37,000.00 | |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B3 | 89.53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5,506.83 |
购买理财产品(含赎回) | C2 | -26,000.00 | |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C3 | 1,079.3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6,199.31 |
购买理财产品(含赎回) | D2=B2+C2 | 11,000.00 | |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D3=B3+C3 | 1,168.8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21,786.7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1,786.73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1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471576922527 | 170,280,208.18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 | 408860100100084513 | 27,805,022.34 | 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6008605011000157605 | 10,561,466.06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 | 2319614629100076856 | 1,283,333.17 | 活期存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支行 | 964001010000646747 | 3,918,021.52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 | 64050130010000000857 | 4,019,243.06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217,867,294.33 |
(三)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收益 起止日期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 | 2022-12-20至2023-3-20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00,000.00 | 2022-12-21至2023-2-20 | ||
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6天(黄金挂钩看跌) | 保本浮动收益 | 60,000,000.00 | 2022-12-19至2023-3-15 |
合 计 | 110,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817.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06.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9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199.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7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项目 | 否 | 19,217.19 | 19,217.19 | 19,217.19 | 3,833.83 | 6,537.04 | -12,680.15 | 34.02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148.95 | 217.82 | -3,782.18 | 5.45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长寿命高容量低压腐蚀箔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2,368.83 | 3,172.43 | -6,827.57 | 31.72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纳微孔结构铝电极箔项目 | 否 | 8,600.00 | 8,600.00 | 8,600.00 | 4,933.30 | 7,220.04 | -1,379.96 | 83.95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 | 是 | 16,000.00 | 10,100.00 | 10,100.00 | 4,123.75 | 8,953.81 | -1,146.19 | 88.65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首批项目 | 是 | 5,900.00 | 5,900.00 | 98.17 | 98.17 | -5,801.83 | 1.66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7,817.19 | 67,817.19 | 67,817.19 | 15,506.83 | 36,199.31 | -31,617.8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11,0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首批项目 | 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 | 5,900.00 | 5,900.00 | 98.17 | 98.17 | 1.66 | 2023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900.00 | 5,900.00 | 98.17 | 98.17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9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2022年11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变更部分“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资金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首批项目建设,系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而作出的重要投资决策,顺应当前市场环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将充分发挥宁夏的区位优势,最大程度利用宁夏的光伏资源,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项目投产后,公司电极箔产品产能规模将得到明显提升,基地布局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