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管理层的考核及薪酬发放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公司制定的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已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报告期内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同意该报告。
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为孙公司西默思博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医药行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康缘华威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与江苏华阳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与康缘华威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增补蔡子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该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中不适合任职的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劲松、宋岩、李大明、陆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