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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医药: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1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医药”)拟与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阳”)及其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威医药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江苏华阳签订医药研发合同累计金额7,675万元;与华阳控股、参股公司累计合同总金额2,4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江苏华阳累计确认收入3,317万元,对华阳控股、参股公司累计确认收入2,012.50万元。2023年,预计与江苏华阳(含控股参股公司)新增研发合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新增委托加工合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2023年4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张孝清先生将在股东大

会上对《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江苏华阳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关联方委托华威医药医药研发服务合同: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2022年预计 合同金额(万元)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医药研发江苏华阳 (含控股参股公司)不超过2,00010客户意向项目未最终确定

2、华威医药委托关联方代加工: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2年预计 合同金额(万元)2022年实际 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委托加工江苏华阳不超过1,0000研发进度因素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关联方委托华威医药医药研发服务合同: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医药研发服务江苏华阳(含控股参股公司)不超过1,0002.780100.04客户意向项目未最终确定

2、华威医药委托关联方代加工: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委托加工江苏华阳不超过1,00050%000意向项目未最终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743723744M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1日注册地址:江苏省泗阳县长江路21号法定代表人:汤怀松注册资本:24715.62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南京安鸿元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度主要财务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
50,538.7416,158.9334,379.8119,437.42649.6431.97%

(二)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张孝清先生于2022年7月6日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51%下降至4.99%,截至2022年年末,张孝清先生持股比例为4.4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作为曾经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关联自然人,张孝清先生在2022年7月6日后的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张孝清先生亲属出资99%成立苏州云浩天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云浩天宇持有南京安鸿元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安鸿元华基金是江苏华阳的控股股东,张孝清先生本人认可其对江苏华阳能够产生实质影

响,以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江苏安诺新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安海维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安博新医药有限公司为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关联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关联方无违约情况出现,也不存在财务重大不确定等项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江苏华阳及其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计划委托南京华威医药研发,新增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华威医药委托江苏华阳委托加工,新增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

华威医药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年度预计与江苏华阳(含控股参股公司)新增医药研发及委托加工合同,目前尚未签订。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威医药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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